奉化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6-6 11:31: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宁波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减排指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奉化市“十二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也愈加突出,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大。“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但污染减排面临的形势也将十分严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污染减排指标在原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且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三项指标要求高于全国和宁波平均水平,完成各项指标的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是做好“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同时,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突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电力行业减排重点,深入推进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总量控制倒逼传导机制,确保“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

  (二)工作方针

  1.全过程系统控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措施,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总量约束、质量指导”的减排模式,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结合转变,从单一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生活污染削减向工业、农村、交通运输和生活全面污染削减转变。

  2.统筹衔接、强化动态变化。服从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及减排要求,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减排工作。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污染物增量部分的预测,重点确定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

  3.目标落地、责任分解落实。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责任单位和企业。明确工作时序、重点和方向,严格考核,强化总量控制的实际实施效果。

  4.合理可行。结合实际,在综合考虑基数和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和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确保经济可承受、技术可达可控、保障措施可行。

  三、主要目标

  按照宁波市政府下达的我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到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3.8%(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5%、农业减少12%)、14.3%(其中工业加生活减少14%、农业减少15%)、5%和28%。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污染源头控制

  1.严格环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倒逼化工、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严格污染物总量替代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新建项目有污染物排放的,必须根据地区和行业类型按比例实行总量替代,将污染减排绩效与项目审批挂钩,把好总量准入关。

  2.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15年,非电煤炭消耗量控制在“十一五”末水平(即13.73万吨),电力行业无煤炭消耗量(奉化热电关闭,新建奉化加热站采用生物质能源),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燃煤电厂。建立新建项目新增用煤量的调剂和替代机制。大力引入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市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切实推动我市能源结构向清洁化方向转型。

  (二)加强工业水污染物减排

  加大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度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针对纺织业(主要是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蔬菜水果加工业(主要是水煮笋行业)、水产品冷冻加工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1.电镀行业减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对现有电镀企业进行中水回用提标改造,行业污水COD平均排放浓度将降到80mg/L左右。同时,还将结合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进行结构调整,改造关停部分技术设备落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小规模生产线。

  2.印染行业减排。严格执行《关于宁波市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的规定》,并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中水回用、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来实现减排。“十二五”期间,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以增产不增污为原则,提倡印染废水经厂内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对高温印染废水必须配备热能回收系统;对废水确实不能纳管的,排放指标按CODcr≦60mg/L、色度≦40执行,其中硫化物、六价铬、苯胺类不得检出。废水严格做到清污分流、分质回用,棉印染项目废水重复利用率要求达到35%以上,其余印染项目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0%以上。

  3.蔬菜加工业减排。我市蔬菜加工业主要为水煮笋生产企业,其废水排放COD浓度高,且一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了两家水煮笋生产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试点工程,“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着力加强该行业的废水深度治理,加强企业整合提升,加大结构减排力度,力争取得突破。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我市计划在2013年建成污水处理厂4座,其中,莼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1万吨/日)计划在年底前投入试运行;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吨/日)计划于明年3月份动工建设;松岙镇污水处理厂一期(1万吨/日)工程已开始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可以动工建设;裘村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主体工程已完工。

  2.通过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提标改造和提高再生水回用率等措施,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一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2011年完成西坞、尚田至城区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南山路、桥西岸路等至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部分工程提前到2013年完工),以及通过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和完善,力争到2013年末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市通过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增处理能力7.5万吨/日,力争到“十二五”末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70%以上。二是对现有以生活为主的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氮、磷去除效果。把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予以扣减削减量。三是把再生水利用作为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力提升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能力。

  (四)实施大气污染物减排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推动区域供热设施建设,实施奉化市加热站、明州至奉化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区域,提高燃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热电行业及各类工业炉窑天然气的使用,到2015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70%。

  1.优化调整热电供应布局。计划于2012年底完成对奉化热电有限公司小燃煤发电机组的关闭。推动奉化至明州热电管网工程和奉化加热站建设,以集中供热替代城区燃煤锅炉。需自备锅炉的,当尽可能使用清洁环保能源或低硫煤,且烟气需经有效的脱硫除尘处理。分区域分阶段实施无燃煤区建设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鼓励使用天然气、风能等替代传统的生活用煤。

  2.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完成10家以上铸造行业的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五)推动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1.开展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市列入污普重点调查单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共有60家。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以及沼气化处理是现有养殖废物处理的主要途径,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化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鼓励适度集中养殖,建设养殖园区,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提倡合理规划,对养殖场与农田、茶(果)园、养殖水面和山林进行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减排技术措施主要有改进养殖方式(生物发展酵床、垫草垫料等,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和建设治污设施(干清粪、沼气工程、粪渣有机肥生产、沼液处理工程)。

  进一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关闭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十二五”期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逐步推广到50头(猪)以上养殖场,要求现有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过程治理。严格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新建50头(猪)以下畜禽养殖场原则上不予审批,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畜禽养殖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去除率分别达到88%和64%以上。对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坚决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至2013年底,我市将对大堰镇禁养区内的56家养殖场进行限期关闭。

  2.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排放在我市农业污染源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应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

  3.开展种植业污染治理。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应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节约型农业技术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表1奉化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可达性分析表

污染物

减排基数

2011年新增量(吨 /年)

2011年新增减排量

削减比例预估( %)

下达削减指标( %)

2010污普更新排放量(吨 /年)

新增减排量(吨 /年)

2011年排放量(吨 /年)

化学需氧量

4830

172.6

511.38

4491.22

7

3

氨氮

892

17.4

46.32

863.08

3.2

3

化学需氧量(工业 +生活)

2994

218.6

511.38

2701.2

9.8

3

氨氮(工业 +生活)

565

28.4

46.32

547.08

3.2

3

化学需氧量(农业)

1835

-46

0

1789

2.5

2.4

氨氮(农业)

327

-11

0

316

3.4

3

二氧化硫

2631

-137

68

2426

7.8

1

氮氧化物

635

-24

15

596

6.1

6

表2 奉化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可达性分析表

污染物

减排基数

2015年新增量(吨 /年)

至 2015年新增减排量

削减比例预估( %)

下达削减指标( %)

2010污普更新排放量(吨 /年)

新增减排量(吨 /年)

至 2015年排放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

4830

868

1965.92

3732.1

22.7

13.8

氨氮

892

89

253.48

727.5

18.4

14.3

化学需氧量 (工业 +生活)

2994

1093

1965.92

2121.1

29

15

氨氮(工业 +生活)

565

142

253.48

453.5

19.7

14

化学需氧量(农业)

1835

-225

0

1610

12.3

12

氨氮(农业)

327

-53

0

274

16.2

15

二氧化硫

2631

0

324.09

2306.9

12.3

5

氮氧化物

635

0

210.08

424.9

33.1

28

  注:“十二五”水污染物新增量采用宁波市分配的新增量,高于我市预测的新增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双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责任,研究制定减排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减排工作纳入到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环保局要切实负起牵头协调指导污染减排工作的职责,市发改(物价)、经信、科技、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林、水利、海洋渔业、统计、工商、质监、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全力实施和支持配合减排工作,确保“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快建立政府监管、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减排投入机制。加大对减排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投入,我市将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推广以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管理

  强化对各镇、街道污染减排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区域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紧密挂钩。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公布各镇、街道的减排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治理工程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减排核查管理,加快建立减排工程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有效削减污染物。

  (四)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减排体制机制,完善总量控制政策,创新减排的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减排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约谈制度以及监测、统计、考核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高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实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经济鼓励政策。构建有利于中水回用水价体系,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机制。严格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区域以及不符合水气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停批新增总量的项目。

  (五)注重技术研发推广

  加快建设减排技术服务基地,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减排技术服务,运用先进技术推动节能减排。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造氛围聚合力,全员发动全方位覆盖,努力形成人人促减排的良好氛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促使环保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将污染物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体宣传活动,每年制定减排工作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进展情况。定期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奉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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