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3-13 10:42:3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近年来,全市紧紧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生态市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和深化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创建了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8个省级生态乡镇,96个省级生态村,组织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离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仍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建设生态临汾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市重点流域和区域较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等工作的有机结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点面结合,示范先行。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优先在重点区域、流域、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选择符合各种相关规划、人口集中、具备实施条件的连片村庄,开展连片整治示范。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示范片区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及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对策和措施。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针对我市农村环境保护特点,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项目。努力做到示范项目建设与国家和省经济社会发展、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目标相符合,并与“百公里汾河生态城镇经济走廊”、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等规划相衔接、相协调。
  4、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积极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推广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探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连片整治成效。
  5、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中央“以奖促治”资金和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资金的主导作用,鼓励各地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促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综合成效。
  三、示范区域
  根据中央和省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选取原则,结合实际,坚持双向选择、动态管理,在示范区选择上,突出汾河流域,将汾河流域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纳入示范区域,与“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汾河流域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山西“母亲河”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同时选择饮用水源保护任务重、农村环境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较严重以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的黄河流域、沁河流域、昕水河流域等重点流域为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
  按照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部署,针对我市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重点是实施“三清”示范工程,即以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源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集中连片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为重点的“家园清洁”示范工程、以整治农村畜禽养殖和面源污染及历史遗留的工厂污染为重点的“田园清洁”示范工程。
  通过集中力量实施以下示范工程,整治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村”,到2012年底,使示范区当地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1.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通过实施“水源清洁”示范工程,全面完成示范区内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截污设施基本完善,取缔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搬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村民,使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通过实施“家园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相对完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得示范片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60%以上, 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70%以上。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及历史遗留的工厂污染治理方面,通过实施“田园清洁”示范工程,使得示范片区村庄畜禽养殖布局符合当地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两禁”区要求,做到人畜分离、畜禽集中养殖、集中治理,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通过彻底清除、关停、治理以前遗留在村庄内的固体废弃物及废弃工厂,以消除污染对水环境、居住区、农田等的污染,达到改良土壤、净化空气的目的。
  五、资金安排
  2012 年,我市将按照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配套方案省、市、县40%、30%、30%的比例积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
  六、示范成效
  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有效解决示范片区的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取得以下示范效应:
  1.建立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融资政策,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2.强化资金效益。通过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3.推广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广一批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示范片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直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强化监督,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组对工程的组织管理、整治任务、项目经费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向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辖区项目实施情况,市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组。
  3.科技先导,技术支撑。加大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投入,开发和引进低成本、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村环保新技术,建立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4.建立机制,保障运行。通过示范工程实施,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保障治理环境污染设施长期有效运行。(临汾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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