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农业富县、商旅活县、生态立县”的发展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罗平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10]8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县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划。(罗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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