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委会办公室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函〉的通知》(孝环委办[2011]1号)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县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目标和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预测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全县人民更加积极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我县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341.35吨(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683.36吨(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74.37吨(工业源+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3.48吨(工业源+生活源)。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初定全省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在2010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削减1%,氨氮削减0.5%,二氧化硫削减1%,氮氧化物削减0.5%。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我县2011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5%,氨氮削减0.8%,二氧化硫削减1.5%,氮氧化物削减0.8%,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261.23吨以内(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氨氮排放量控制在677.89吨以内(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46.25吨以内(工业源+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10.97吨以内(工业源+生活源)。
四、减排实施项目
1、污水减排项目。我县2011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预计为285吨,氨氮削减量预计为27.5吨。
城区污水处理厂接转项目: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6月正式运行发挥减排效益,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2011年,可实现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85吨,可实现氨氮排放量削减27.5吨,(具体情况见附表)。
2、废气减排项目。我县2011年,二氧化硫削减量预计为99吨,氮氧化物削减量预计为19吨。
关闭3座粘土砖轮窑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关闭3座粘土砖轮窑厂,可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9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9吨,(具体情况见附表)。
五、2011年排放量预测及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
2010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341.35吨(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2011年,我县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为80.12吨,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140.38吨,要将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261.23吨以内,需要削减220.5吨。2011年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285吨,可以完成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任务。
(二)氨氮
2010年我县氨氮排放量为683.36吨(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2011年,我县氨氮削减任务为5.47吨,氨氮新增量预计为3.64吨,要将2011年氨氮排放量控制在677.89吨以内,需要削减9.11吨。2011年可实现氨氮削减量为27.5吨,可以完成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氨氮总量减排任务。
(三)二氧化硫
2010年我县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74.37吨(工业源+生活源)。2011年,我县二氧化硫削减任务为28.12吨,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46.90吨,要将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846.25吨以内,需要削减75.02吨。2011年可实现二氧化硫削减量为99吨,可以完成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
(四)氮氧化物
2010年我县氮氧化物排放量为313.48吨(工业源+生活源)。2011年,我县氮氧化物削减任务为2.51吨,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4.85吨,要将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10.97吨以内,需要削减7.36吨。2011年可实现氮氧化物削减量为19吨,可以完成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大悟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