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全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质量、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一)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区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全区环境管理、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逐年增加,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发展目标,为城关区实现“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奠定了良好环境基础。
1.保障机制加强,环保规划得到较好落实
为确保 “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全区加强了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奖励惩处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协调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通过制定和实施《城关区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城关区综合整治餐饮业环境污染的实施方案》、《兰州市城关区深化城市管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环境冬季会战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等专项计划和方案,充分发挥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细化了专项行动的任务,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协调事项和责任分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协作、共同承担环保任务的新局面,为提高规划实施质量奠定了基础。
2.综合整治有力,环境污染防治成绩突出
——空气质量得到较好改善
通过推行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有计划地控制和削减了污染物排放总量。2006~2009年,通过积极推广集中连片供热、天然气、型煤等减排措施,共改造锅炉192家,有效控制了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分别削减燃煤63911吨、二氧化硫937.23吨、烟尘575.73吨。
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6246.77吨以内。“烟尘控制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提高,达到了预期控制目标。锅炉、窑炉、茶炉的烟气黑度、烟尘浓度和二氧化硫的排放达标率保持稳定,城区空气环境中仅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0.146mg/m3)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日均值分别为0.057mg/m3 和0.041mg/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224天,占总天数的66.9%。
——污水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从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入手,确保了水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了污水超标排放现象。一是加大对黄河城关段沿岸污水排放口及排洪道的监管力度,二是认真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对废水排放单位的监测力度,对缺乏废水处理设施的单位限期进行治理,对暂无条件进行治理的,督促其通过管理手段减少污染。通过以上努力,全区污水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了96%以上,共削减COD 504吨,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环境噪声控制成果显著
通过固定噪声源限期治理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得到了有效控制。2009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6.8dB(A),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3dB(A),均达到国家标准。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进展
通过加大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力度,对城区固体废弃物渣场进行了全面检查,纠正了部分企业废弃物掩盖不及时、渣场无明显标识、焚烧垃圾杂物的问题。通过加强全区医疗垃圾废物的环境管理,切实做好了辖区内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监管工作。通过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及利用现状,并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2009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达到13.8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了65.1%。
——辐射环境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通过开展电磁辐射污染和放射源的普查及申报登记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对20家核源、辐射源医疗单位建立了完整的管理档案,对87家涉及核与辐射源的单位进行了排查,查清了全区主要辐射污染源使用及处置情况,为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3.强化能力建设,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
通过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了自身监测、监督管理职能。全区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全面通过执政上岗考核。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形成了部门联动的良好运行机制。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公正严明,获得了市民的信任和好评。环境执法、监测、监察、信息等监管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深入宣传教育,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认知氛围。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注和参与环保事业。联合省市环保部门、省电视台、环保志愿者团体和大中小学生,借助“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机会,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办板报、印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显著提高了全民环保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区环境质量仍需进一步改善
城区大气污染成因复杂,各种问题集中出现,扬尘和燃煤造成的空气污染仍较为严重,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少,总体处理率低,特别是对氨氮的削减率低。工业固体废弃物、城市垃圾及危险物产生量逐年增加,部分危险废弃物目前仍未得到有效安全处置,固体废弃物排放和堆存引起的大气、水、土壤污染未得到完全控制。主要路段车流量大,噪声超标较为严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带来电磁辐射污染的电力设备将持续增加,加之通信业的迅速发展,电磁辐射对居民日常生活及身心健康的影响日趋显著。
2.农村污染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农村饮用水设施不完善,安全保障程度不高,受供水基础设施和地形条件的限制,安全饮用水供给得不到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成本过高,自来水二次污染较为严重,部分村民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标准。二是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缺乏,垃圾收集、处理处置建设滞后,没有填埋的垃圾遇风扩散,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城边村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现象,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甚至直接排放到水体中,污染了农村地区的居住环境。三是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一些技术含量低、污染比较严重的小工厂、小作坊纷纷在城市郊区建立,由此造成村庄环境污染,给当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了隐患。
二、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环境保护面临着重要历史机遇。全国环保大会提出的“三个转变”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环境保护已经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性明显增强,全社会将会形成一个加强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未来五年将是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的重要机遇期,但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愿望对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在迎来有利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
三、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把握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规划任务落实为保障,着力实现从末端治理向过程控制的转变,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强化餐饮服务业污染防治,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显著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环保监管能力,防范重大污染事故和灾难,促进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切合实际、务求实效
从城关区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规划指标体系要体现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操作方便,利于考核,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原则。
2.注重衔接、加强协调
城关区环保“十二五”规划要与“十一五”环保规划、兰州市“十二五”环保规划、甘肃省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重点领域的环保专项规划相协调,各方协调行动,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力争在几个特定领域取得实效。
3.政府主导、公共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职能作用,注重体现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制定有利于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积极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教育,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境保护。
4.依靠科技、注重创新
根据城关区具体情况,加强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重点开发低成本、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积极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整合资金,探索推广社会资金投入机制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和运行机制。
5.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全面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遵循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通过科学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和统一。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城乡环境,基本形成城乡生态环境融合互补,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格局,把城关区建成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
(二)2015年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结合新农村建设进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得到有效实施,农村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和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规划的指标体系
结合全区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与环境管理指标,共23个指标(详见附表1) 。
五、主要任务
(一)继续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1.大气污染防治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例
严格控制燃煤质量,禁止燃煤单位使用含硫量高于0.8%和灰分高于25%的原煤,降低烟尘、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46台,煤炭削减4.3万吨;SO2削减299.3吨。加快燃气管网配套建设,扩大天然气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燃气在能源消费构成中的比例逐步上升,煤炭占能源消耗的比重逐步下降。大力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逐步提高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实现全区18个村太阳能热水器全覆盖,新建卫生厕所1270户,沼气池530户,太阳能路灯230盏。
——加强餐饮业环境污染整治,有效降低油烟污染
坚持“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餐饮业告知承诺审批制度,预防新污染源产生。切实加强餐饮集中区建设工作,从规划源头解决餐饮业污染问题。全面调查辖区餐饮业污染情况,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污染企业,积极引导餐饮业主进行整改,对无法进行整改、拒绝搬迁的餐饮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
——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节能低碳、节水、节材及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为标准,依靠技术创新与进步,通过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资源再利用等途径,推动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对现有污染严重、资源浪费、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采取关、停、并、转、迁等措施。
——推进热电联产工程,扩大集中联片供热
实施“上大压小”2×300MW级热电联产改建工程,按照先建后拆原则,建设2台300兆瓦级热电联产机组,拆除2台110兆瓦现役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静电除尘设施,替代规划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203台,节约能源,综合防治煤烟型大气污染。推广集中供热,将生产用热和生活用热相结合,采用多种热源途径,以集中供热方式替代分散供热。注重回收利用各种余热资源,向周围住宅供热,取代分散供热的小锅炉,减少一次性能源消耗量。
——控制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排放
对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废气排放实现自动监控,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整治,督促重点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对到期不能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其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结合兰州市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项目,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新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兰州富昌饲料厂、兰州正浩包装有限公司、兰州陇铁气体有限公司、兰州水泵总厂等6家企业11台窑炉和锅炉搬出城关区,实现煤炭削减1.85万吨,SO2削减179.2吨,氮氧化物削减49.95吨。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处理和节能环保型车辆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加强交通管理,疏通道路,减少汽车怠速、慢速行驶时间。
——强化对二次扬尘污染的综合防治
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改善道路清扫方式,推行机械化清扫。切实保证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垃圾暴露。密闭、半密闭堆放料堆、煤堆、灰堆。严格管理施工工地,督促区内工地设置围挡,工地出口处设置清理车轮的设备,有搅拌站的工地,采取控制扬尘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全区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12万吨以内,SO2年日均值控制在0.06 mg/m3以下;NOx排放总量控制在1.32万吨以内,NO2年日均值控制在0.05 mg/m3以下;烟尘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1.09万吨以内,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控制在0.15 mg/m3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92天以上。
2.水污染治理
——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
全力实施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加快盐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扩建,将全区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日处理能力提高到30万吨。实施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回用项目,建设30立方米/小时的蒸汽凝结水回收系统,600立方米/小时的循环水冷却系统,35吨/小时的废水处理系统。充分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中的热值,实现市政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燃料化高效利用技术的应用。积极推进兰州惠昌再生燃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污泥合成燃料污泥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努力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同步实施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保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体制改革,使污水处理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做好重点污染企业排污治理监管
坚决贯彻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国家法律政策,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主动监管。实施重点企业自动监控项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情况。结合兰州市出城入园搬迁改造项目, 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新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水泵总厂、兰州正浩包装有限公司5家排放化学需氧量的企业搬出城关区,合计减排89.83吨。督促企业对各类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环保处置预案,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提倡企业使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原料、设备及生产工艺。改革生产技术,加快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改造,使传统的耗水型工业向节水型工业转型,减少废水排放量。提高废水治理能力,加快污水资源化进程,实现废水处理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黄河城关段地表水按功能区达标率均保持在100%;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52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19万吨以内;全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
3.噪声污染控制
——交通噪声控制
优化交通路网体系,减少交通需求和交通流量。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提高道路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外窗隔声功能,使道路两侧居住区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加强对达标率低的重点时段和敏感区域的噪声控制,加强娱乐场所、商业网点、饮食业户等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结合“绿色小区”、“安静小区”建设工作,鼓励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者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居民装修和居民区内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管理,有效降低社会生活噪声影响。
——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继续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环境监管,特别是特殊时期(如中考、高考)施工噪声的环境监管。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查处力度,对新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加大建设施工噪声设施的新技术开发力度。
——工业噪声控制
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控制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对厂界噪声尚未达标的工业、企业,限期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对混杂在居住、文教区中的工业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采用隔声、消声等降噪技术,消除噪声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搬迁。
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全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 dB(A)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 dB(A)以下。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工业固废的处理与处置
大力实施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推进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加快城关区(泉子沟)建筑垃圾场建设工程和南河道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实施进度,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力度和资源化水平。鼓励工业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实时监测区内工业固废的产生、转移和处置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生活固废的处理与处置
改进垃圾填埋方式,实施标准化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有效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及收运设施建设示范工程,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程。加快实施芦家大沟垃圾场封闭建设和填埋式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加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建设力度,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和环保监测,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
——危险固废的处理与处置
健全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落实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监督管理,鼓励企业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的原料代替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建立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集中处置安全运行系统,加强对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控。采取综合利用、安全填埋和焚烧相结合的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医疗废物的源头处理和管理,建立全封闭的收集、运输、集中处置系统。加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
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全区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保持在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5%以上。
5.核安全与辐射污染防治
——提高监管能力
促进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监管规划和程序,提高监管效率。实行严格的核与辐射设施统一监管、过程监控、安全许可、在用登记、应急处理制度。加大对放射性废物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批和监管电磁辐射设施及其活动,对造成电磁辐射环境污染的限期整治。
——完善监测网络
设立区辐射环境监督站,修订完善全区辐射环境监测方案,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事故应急监测,为编制辐射环境质量报告书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水平。
——建立全区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健全管理和监测机构,开展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和申报登记工作。建立辐射环境信息系统,动态反映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污染源周围环境质量状况及全区放射源的总量、分布、流动、废源收贮和安全管理状况,即时为环境管理提供信息资料。
(二)显著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1.加强农村工业污染防治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严格的准入制度,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的作坊型企业进入村庄。合理布局农村工业企业,实行工业区与居民区隔离政策,严禁在居民区建设工业厂区。逐步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结构趋同和布局过于分散问题。严格监督企业生产过程,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清洁工艺以及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等措施,将污染物的产生量降到最低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重视农村生活污染防治
完成青山村、马家沟村和石沟村等3个村的自来水管道重新铺设和其余15个村的自来水管道维修工程,加强农村清洁水源设施建设和自来水二次污染防治,保障农村安全饮用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在大洼山村、长洼山村、石门沟村等12个村修建污水排放管线,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在上坪村等6个村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在伏龙坪街道(6个村)、青白石街道(9个村)、盐场堡街道(1个村)、东岗镇街道(2个村)、靖远路街道(1个村)共19个行政村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收集点,采取“户保洁、村收集”的方式,将各村的生活垃圾运至兰州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避免使用有烟煤,提倡使用燃烧效率高的节能型炉灶,降低燃料不充分燃烧对大气的污染。居住相对集中的连片村庄实现集中供暖。
3.妥善解决农村畜禽污染
对现有养殖场进行环境审计,靠近城区的农村原则上不得发展畜禽养殖业,避免对城区造成二次污染。以对城区和居民生活影响最小为原则,合理布局,优化选址,集中办好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在各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将沼气池和农业种植业发展相结合,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开展有机肥加工、推广和使用。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提倡使用有机肥,改善肥料结构,加强科学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定期维修引灌管道,大力推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化肥流失及对环境的污染。合理使用农药,积极控制和削减农药施用量,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群众对地膜污染危害长远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提高回收地膜的自觉性;大力推广适期揭膜技术,提高地膜回收率;建立地膜集中收集点,加大地膜回收处理力度,有效防治地膜污染,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5.注重农村土壤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利用污水灌溉,对污灌区进行监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食物链。禁止私营企业未经处理的污水乱排和引灌。禁止使用高残留、剧毒、难降解的农药和化肥,提高农产品质量。严格限制农膜在田间地头焚烧,划分指定区域处理,减少焚烧对土壤带来的污染。禁止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在田间地头乱堆乱放,增加防渗衬层,做好垃圾填沟处渗滤液的防渗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到2015年农村地区建立完善的供水管网体系,自来水供给覆盖率达到100%,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均达到90%。工业生产和燃烧废料产生的废气以及工业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工业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0%。建立地膜回收体系,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加工方式,对废旧地膜进行回收利用,回收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
1.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新建一处大气自动监测站点,进一步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化建设。完善城关区黄河段水质自动检测网络化建设。完成对重点污染企业废水、废气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对环境污染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调整和优化噪声环境功能分区,完善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农村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全面了解农村面源污染发展变化趋势。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应急监测组织保障系统和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加强监测人员在职培训,切实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和业务水平。
2.优化环境监察人员结构,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环保监察执法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名额,完善自身监察能力建设。按照西部地区二级站建设标准,加强在职人员学历培训,力争在人员结构建设方面达到标准化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充实执法装备,增强现场执法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实施大规模监察执法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建立先进的辐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辐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建立专门领导班子,将环境保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切实解决制约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
明确治理目标,细化治理任务,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并公布结果。把考核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城乡环境保护问责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环境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地表水、大气、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大气监测、土壤监测、辐射与放射性检测等。对重点水、大气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建立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立环境预警信息系统和环境灾害应急监测系统。建立协同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专业队伍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核与辐射应急处理系统。
加强环保机构及队伍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传教育、机动车排污监督、核安全与辐射管理等的队伍建设,充实一级执法队伍力量。健全环境监察机构,理顺管理职能和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装备配置,规范执法行为。
(四)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将环保建设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环保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环保建设方面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财政投入的增加,引导全社会参与环保建设,扩大资金投入。继续利用和更多地引进国际金融组织的多种贷款和直接使用非债务外资,制订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产业。
(五)提升环保科技含量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环境保护科技含量。在环境监测、节水节能、绿色食品生产、平衡施肥、水土保持、禽畜粪便综合利用、污水、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等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力度,加大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和人才引进力度,为城乡环境保护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加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把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力度,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与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