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苏庄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9-26 9:37:50

为贯彻落实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的意见》(沁发〔2011〕25号)要求,切实改变干部作风,彻底整治乡村环境卫生,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幸福指数,为建设“三晋十强县”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1356”发展战略和建设“三晋十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的意见》的要求,以改善乡村面貌和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按照政府领导、乡村配合、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倾力打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乡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开展全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主干道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死角、无四堆;各村要建设垃圾填埋场,完成农村无害化改厕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由短期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全面清理乡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消灭村庄内沿街、沿路、沿渠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切实做到无柴堆、无煤堆、无料堆、无杂草。

2、村内道路要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放置、悬挂牌匾、横幅,对街巷两侧墙壁、电线杆上的广告和乱贴乱画“牛皮癣”予以清除。

3.街巷临时摊点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除,保持场地干净;农田和进村主干道路及两旁要保持无“白色污染”、无生产生活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

4、每个村都要设置具体的垃圾倾倒点,安排专人每日清扫保洁,严格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清扫、定期清运,切实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5、每个村要打造1-2条特色街道和高标准自然庄。既要体现文化氛围,更要体现地方特点。

具体要求达到“四有”、“四无”。“四有”即:有完备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户有垃圾桶,街巷内有垃圾池,村有垃圾清运车,村有垃圾填埋场);有一支专业环卫保洁队伍(乡、村有机构、有保洁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制度;有一套考核奖惩制度。“四无”即:房前屋后无垃圾;巷道两侧无污水;街面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旁无乱搭、乱建。

(二)建设垃圾填埋场

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村里要经过反复调研,邀请专家勘查论证,对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认真推敲,建立规范的垃圾填埋场,规范处理垃圾,按标准要求今年完成。

(三)道路、河道

通道环境卫生整治以省道、县乡主干道为重点。整治标准为道路两侧绿化带无死树残枝、无积存垃圾和可视范围内彻底清除根茬秸秆、杂草及“四堆八乱”(土堆、粪堆、草堆、煤堆和乱摆、乱放、乱贴、乱堆、乱停、乱占、乱搭、乱建),要整洁、美观;道路两侧所有门店必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公路沿线净化、绿化、美化。

河道:认真开展河道淤泥、垃圾、白色污染清除等,严禁任何单位、企业、个人向河道及周边倾倒垃圾杂物,做到河道平整、无淤泥、无污水,岸坡整洁、无垃圾、无杂物,确保河水清秀,河岸美化。

(四)机关、学校、卫生院、企业

乡机关、学校、卫生院、企业办公楼主体墙面要清洁干净,院内整洁平整,干净卫生,车辆停放整齐;室内用品摆放整齐、窗明几净、井然有序。学校、卫生院、企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由主管部门负责,各单位具体落实;区域外的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所在村负责落实。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目标责任,以突击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总体要求,雷厉风行,立说立行,全面打响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攻坚战,实现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彻底整治,农村公众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环境面貌达到净化、美化、亮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环境卫生治理是我乡面貌更加靓丽,群众生活更加舒适,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的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为了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各村和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机制,抽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做到目标、人员、时限、任务四落实,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决心在领导,关键在基层,基础在群众,为此必须由上而下,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尤其是把乡村两级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的声势,造就一场群众性的爱国卫生活动。通过启发广大干部群众和卫生意识,环境意识,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氛围。

3、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确保各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整治工作由乡政府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密切配合,形成乡党委、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有关部门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督查,严格奖惩。要根据环境卫生整治目标的任务,把监督检查与总结评比、目标任务与考核问责紧密结合起来,乡政府将不间断地组织对各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对各村整体工作进度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各村应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沁水县人民政府)
苏庄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责任目标

项目

时间

环境卫生整治目标责任

乡村环境卫生整治

2011

1. 清除各类积存垃圾为重点,着力整治房前屋后、村边路旁、空地闲院、河槽沟渠脏乱差、清除秸秆杂草、粪肥污水、乱堆乱倒垃圾等卫生死角。实施全方位清扫保洁,清理院外街巷的煤土堆、建材堆、杂物堆,粉刷

沿街墙壁,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 省、县、乡道路两侧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倾乱倒情况,沿路视线范围内白色垃圾每 1000 平方米不得超过 20 个,无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排污水、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3. 为彻底解决垃圾随处乱倒,垃圾围村等问题,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各村必须建设垃圾填埋场,实行规范化管理。

4. 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宣传防治知识,制定防治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降低乡村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 5% 以下。

2012

1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90% 以上。

2 、改造影响村容村貌的坑式老厕,鼓励和提倡农民修建双瓮漏斗式和水冲式等无害化户厕。乡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卫生院及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都必须率先建成无害化卫生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 3% 。

3 、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为切入点,以治理城乡“脏、乱、差”为突破口,完成 4 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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