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关于加强东江水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9-20 9:43:43

    一、概述

    (一)目的意义

    东江为珠江东部支流,经和平、龙川、河源流入紫金,从本县西部边境的临江、古竹两镇边沿流过,至古竹江口后流入惠阳县境,再向西南流虎门入海,全长523公里,本县境内流过长54公里,占东江全长的10.3%。东江主要一级支流有秋香江、义容河、柏埔河、康禾河。直流东江河,集雨面积较大的还有梧丰水、新坑水、槎岭水、四维水、甘洞水、鲤鱼头水、黄坳水等支流。东江水不仅是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而且还是香港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

    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镇)人口的增加,工业污染尚未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城市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流经城镇河段水质开始恶化,禽畜养殖业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逐渐突出,东江水环境保护面临严重的挑战。虽然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保护东江水源水质做了大量的工作,开展一河两岸环境美化、河流治理、工业污染源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水环境保护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

    保护东江、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这是我县增创环境新优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为切实保护东江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迫切需要从全局出发,整体地、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统一制定东江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有利于实现统一规划、综合防治,科学决策、有效管理。为落实综合治理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县政府已于2002年12月9日与市政府签订了《东江保护责任书》。本方案是制订责任书的基础,也是检查考核我县完成东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依据。

     (二)编制原则

     本方案根据《广东省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河源市关于加强东江水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并依据以下原则编制。

     l、可持续发展原则。用可持续发展观点制订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使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饮用水源优先保护原则。突出重点,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合格安全水源是人民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对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破坏最突出的区域,尤其是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列出急需治理水环境的重点项目加紧实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

     3、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以及“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4、统一防治原则。东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必须实行“统一认识、统一规划、统一行动”。通过统一规划、综合防治,科学决策、有效管理,使区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5、规划相衔接原则。水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安排应与现有规划、计划相协调、相衔接,保持水污染控制工作的连续性,促使水质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综合治理东江范围与规划期限

     区域范围:涉及紫金县东江流域全部,行政辖域包括:

     乌石、紫城、附城、瓦溪、九和、蓝塘、凤安、好义、古竹、义容、黄塘、柏埔、临江;重点治理区域为东江流域沿岸古竹镇和临江镇。

     规划年限:近期为2005年;远期为2010年。规划的基准年为2001年,个别数据缺乏时用近年份数据作参考。

     (四)治理方案主要内容

     治理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环境背景,区域自然社会情况概述,水环境状况以及主要存在问题;治理工作预期达到各治理期限的目标;区域供水总体布局方案分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控制方案,包括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禽畜养殖业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主要保障措施等。

     二、东江流域环境背景

     (一)流域概述

     东江是我省东北部主要江河之一,是珠江四大水系的主要于流,东江全长523公里,流经我县境内长54公里,我县境内属于东江一、二级支流众多,其中包括秋香江、义容河、柏埔河、康禾河、上义河等。流经各镇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有秋香江、响水河、北门河、青溪河。

     (二)水环境状况

     根据2001—年紫金县城水质监测统计结果,县城大坝桥、响水河、北门河、西城桥、青河径五个断面以及响水水库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年枯、丰、平三水期所测的1—2个项目来看,除响水河、北门河水质不达标外,其余均达到(DB44/26—2001)I至Ⅱ类水质标准,水质仍维持在良好状态,从评价结果来看,秋江河段水质主要污染物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为主,水质沿段变化上游优于下游,水质变化情况是枯水期水质最好,平水期次这,丰水期较差。

    (三)主要水环境问题

    l、保护环境的意识还需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仍较淡薄,贯彻基本国策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行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少数干部甚至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行为仍然存在。

    2、工业和生活废水不能稳定达标,大部分废水直接排入江河的现象严重。

    3、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随着城市(镇)人口的增加,全县城年排放生活污水量约720多万吨,由于我县没有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都无经过处理直接排放江河水体,污染水质。

    4、农村面源的污染。禽畜养殖业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加重水体的承受能力,有相当部分废水、固体废物没有治理直排污染水质。过量施用农药、化肥,也造成了水质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

    5、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没有采取填埋无害化处理,不少地方沿用习惯将垃圾倒入江河污染水质。

    三、综合治理目标

    到2003年底:东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维持良好。

    到2005年底:主要饮用水源水质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跨县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8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以上。

    到2010年底: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目标要求;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跨县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流经县城河段污染明显改善。

    流经城镇河段两岸绿化美化,使之成为市民和游客滨水观赏景观、景点的场所;将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建成具有良好、稳定生态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总体供水战略与饮用水源保护方案

    l、供水战略:县政府将我县境内东江一、二级支流、响水库、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列入重要水源地。

    2、主要水源地布局:东江支流,规划水源地为秋香江和响水河,相应规划取水点为响水寨水库。

    3、饮用水源保护对策

    依法科学保护饮用水源。规范划定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了本辖区内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严格保护措施,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对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必须优先予以治理,甚至搬迁或关闭,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合格。

    加强对东江支流、响水寨水库饮用水源、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河段的重点保护,严格控制饮用水源水库搞旅游开发项目,限期治理和搬迁影响水源的污染源。

    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我县东江流域内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为保证目标的实现,应严格执行《河源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紫金县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的文件规划要求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其分解到各镇、各河段和主要企业,最终落实到排污单位。 已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必须制定污染削减计划,限期削减;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除了要达到国家和省的排放标准外,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水污染控制方案

    (一)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防治要依靠科学进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有效利用水资源,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

    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重点抓好建材、化工、造纸、矿山、制糖、食品发酵、电镀等污染严重行业的治理,我县应对东江纸业有限公司、东江糖业有限公司、宝山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表一)进行重点控制,应提高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在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于2005年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达标。

    大力发展和建设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要尽可能进入工业园区,将不同的产业布局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定点、进区进园建设,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开发和区域开发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推动企业实行清洁生产、污水回收、节水工程等措施。同时,加大东江沿岸餐饮业的治理力度。

    (二)生活污水处理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控制城市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县、镇新的城区建设,要建设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03年底前做好建设规划、立项和预征土地,2010年底前县城日处理4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使用(见附表二),保证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三)禽畜养殖业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环保局《关于转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2001]132号)的要求,规范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逐步削减畜禽养殖业污染负荷;大力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尽量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003年6月底前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规范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控制养殖规模。宝金公司在今年十月底前要完成废水治理工程,几个较大型养鸡场要在2004年底前完成废水治理工程,2003年10月底前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达标排放。结合省级生态示范村(镇、场)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推广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

    (四)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1、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完成急需治理的江河水环境的治理工程,推动影响较大的区域性水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和提高水污染较为突出的区域的水环境质量。重点治理的江河主要包括秋香江、响水河、北门河(见附表三),并要在近期内做到河面和两岸景观有所改善,水质有所好转。各镇要加大对圩镇河段的综合治理力度,县城范围的秋香江干流、河道内一律不得在水上经营饮食店,现有的要于2003年6月前限期搬迁和关闭。各镇应加大对流经镇河段的保护力度,按治理污染,保护水质,做到水流清澈,生态平衡,环境优雅的目标要求,使流经所在镇河段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垃圾处置

    治理沿岸露天垃圾堆放场,东江干流及支流两岸集雨范围以内严禁设置垃圾堆放场,已经设置的应作出限期关闭。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规范垃圾的资源回收和处理处置。根据《广东省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河源市关于加强东江水环境保护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05年底前,县城要对生活垃圾无害化进行处理,2005年,临江、古竹、蓝塘三个镇要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用地的规划、选址、初步设计,保证按期完成(见附表四)。

    3、生态建设与保护

    各镇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2003年6月前对我县东江边沿的采石场和有色金属矿山进行一次排查,临东江第一重山不得批准新的采石场;2003年底前东江流域现有临江采石场和治理不达标的小型污染矿山全部予以关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七、实施方案的主要措施和政策

    l、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东江的保护和综合治理,提升区域环境质量,这是增创我县新优势,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紧迫任务。各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思想高度,提高对保护东江重要性认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依期完成治理任务。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把加强东江保护和综合治理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确实担负起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重担,党政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对本方案中所列的项目优先安排,列入年度重点建设投资项目。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各级政府落实方案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作为任期目标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镇和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本方案同时,要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使本方案真正落实到实处。

    3、多渠道筹集资金。县、镇两级政府要逐步提高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环境污染防治投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制定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实现环保投入的多元化、社会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步伐。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改革排污费“收、管、用”制度,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向利用水资源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征收水资源费,用于恢复水生态平衡,防止水质恶化。

    4、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者和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各宣传机构,要从贯彻基本国策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通过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渠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报道各地加强保护东江和综合治理的执行情况,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东江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水平,达到保护东江水的目标。(紫金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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