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1-9-6 10:00:05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09年,荆门市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空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31天,达标率为90.7%,本年度SO2、NO2、PM10年均值分别为0.029mg/m3、0.024mg/m3、0.104mg/m3,其中PM10不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钟祥市城区SO2、NO2全年小时平均值分别为:0.022mg/m3、0.019mg/m3,TSP全年日均值为0.254mg/m3,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京山县城区SO2、NO2全年小时平均值分别为:0.047mg/m3、0.035mg/m3、TSP全年日均值为0.269mg/m3,均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荆门市主要城区能够达到了“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仅有荆门市中心城区PM10超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我市各级监测站分别对1江(汉江)、2河(竹皮河、京山河)、1湖(长湖)、1库(漳河水库)的12个断面、25项指标(湖、库为27项)进行常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漳河水库渠首闸、库心,汉江皇庄、沙洋以及京山河上游、邓李港6个断面水质基本能达到规划水质功能要求,其它6个断面均不能达到规划水质功能要求,其中竹皮河和长湖为劣Ⅴ类。全市主要城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但仍常有个别项目超标情况出现。
  2009年监测结果表明:
  漳河水库渠首闸、库心水质良好,所测指标能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漳河水库的富营养状态级别为贫营养。
  长湖超标项目有: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等,水质类别为劣Ⅴ类,达不到规定的Ⅲ水质类别要求。长湖水质富营养状态级别为富营养,且全年随着气温的升高,阳光照射加强,藻类繁殖更加旺盛,叶绿素水平增加,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重。
  汉江皇庄、沙洋断面所测项目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竹皮河接纳了中心城区90%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主要超标项目有CODcr、BOD5、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氟化物、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等,水质类别为劣Ⅴ类。
  京山河所测断面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环境环境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3)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状况
  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9.5dB(A),混杂区和工业区噪声平均值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昼间标准,居民文教区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噪声平均值超标。
  总的来说,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差,噪声功能区昼间声环境好于夜间,工业区、混杂区声环境相对较好,居民文教区、交通干线两侧较差。居民文教区噪声超标主要是受交通及生活噪声的影响;交通噪声超标主要是由于城区车辆不断增加,导致车流量增大所致。
  (4)固体废物状况
  2009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6.26万吨,除荆门城区外,其它县市垃圾处理场基本不符合卫生填埋要求。2009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08.12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10.43万吨/年),我市的磷石膏累计堆存量已达数百万吨,基本没有综合利用,简易堆存,环境隐患较大。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9年国家和省控的几项污染物中,我市烟尘排放量达到28007.3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5706.3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45237.3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0207.2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6992.02吨,氨氮排放量4709.89吨,控制在“十一五”规划设计的总量控制要求之内。(2010年荆门市大气污染物控制在2005年水平,总量控制目标为:烟尘、粉尘年排放量控制在7.59万吨(烟尘4.53万吨、工业粉尘3.06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控制在5.14万吨以内。荆门市2010年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5%,即化学需氧量3.23万吨/年、氨氮0.90万吨/年。)
  二、我市目前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
  (一)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
  2009年荆门市烟尘排放量达到28007.37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5706.3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50207.24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6992.02吨,氨氮排放量4709.89吨,尤其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已达45237.36吨,远远高于我市4.09万吨的环境承载能力。机动车尾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日渐突出。全市环境负荷高,排放强度大,污染形势比较严峻。
  (二)环境质量未从根本上改善,不能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局部区域大气污染严重
  水环境质量方面,2009年,我市主要地表水体1江(汉江)、2河(竹皮河、京山河)、1湖(长湖)、1库(漳河水库)12个监测断面中有6个监测断面还不能满足规划的水质功能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09年,荆门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占90.7%,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工业烟粉尘、扬尘、油烟、汽车尾气污染仍然比较突出,全市城区以颗粒物为主要污染物,其中中心城区PM10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仍处于较重的污染水平。
  局部空气污染十分严重,比较突出的是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和钟祥市胡集镇。掇刀区共有石膏加工企业33家,其中29家在麻城镇,2004年石膏粉生产量达46.5万吨,粉尘排放严重超标,由于企业大多集中在麻城镇及周边,对麻城镇局地空气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据调查,胡集地区现有大小磷化企业71家,其中,规模以上磷化企业16家,年生产各种磷肥460万吨。目前,胡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超过国家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因子是总悬浮颗粒物、硫酸雾、尘氟等,对局部地区农作物生长造成危害,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
  声环境质量状况,2009年,荆门市中心城区噪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差,交通噪声以及建筑施工噪声对居民影响较大。
  固体废物状况,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随着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有所缓解,但是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于磷化工企业的大量发展,我市的磷石膏累计堆存量已达数百万吨,大部分都是简易堆存,环境隐患较大。
  (三)危险废物与辐射环境安全问题
  2009年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0.43万吨,主要是医疗废物和工业废酸、废碱、废催化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形势严峻,辐射源量多面广,电磁辐射源增加迅速,放射性防护压力很大,辐射环境管理较为混乱,缺乏从事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基本的监测仪器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正常的辐射监督管理工作无法保证。
  (四)生态环境问题
  (1)矿山开采造成生态破坏。目前我市绝大多数磷矿、石膏矿、石灰石矿和煤矿等矿山开采企业均是粗放经营,开采方式落后,资源利用率低,多以出售原矿为主。矿山开采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等生态灾害,大量固体废物未得到合理处置,成为二次污染源,影响周围生态环境。
  (2)水土流失。荆门市水土流失面积282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2.77%。其中:轻度侵蚀面积1631.68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57.76%,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15%;主要分布在中部的汉江两岸和南部浅丘平湖区,涉及24个乡镇,128.14万人。中度侵蚀面积1165.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41.26%,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4%;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山区和东北部山区,涉及28个乡镇139.96万人。强度以上侵蚀面积27.62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0.98%,占全市国土面积的0.22%;零星分布在北部山区的冲沟、深壑间和采石、采矿区,涉及7个乡镇29万人。按照各级别土壤侵蚀模数下限计算,土壤侵蚀总量为387.67万吨/年,按照平均侵蚀模数计算,土壤侵蚀总量为704.26万吨/年。荆门市属于省政府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汉江中游片。
  (3)农村环境问题日渐突出。我市禽畜规模化养殖、水库投肥养殖以及农药化肥使用产生的面源污染等引发的生态问题较严重。农村面源污染存在加重之势,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饮用水源遭到严重污染。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9年仍有部分指标不能达到《荆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地表水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这两项指标不能达标,说明我市主要环境问题为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主要超标水体有竹皮河、长湖、西荆河等。如何改善我是水环境质量现状将是“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重点。
  三、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评价
  1、城市气象特征
  荆门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冬冷夏热,春秋两季气候温和。主要气象要素为:年平均降水量为976.0mm,年平均气温16.9℃,极端最高气温38.0℃,极端最低气温-5.1℃,年平均相对湿度73%,年平均风速2.5m/s,最大风速11.1m/s,年均日照时数为1560.3小时,主导风向为N,全年静风频率为12.1%。
  2荆门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荆门市中心城区
  市中心城区设置了2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点,2009年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天数为331天,达标率为90.7%。本年度SO2、NO2、PM10年均值分别为0.029mg/m3、0.024mg/m3、0.104mg/m3,其中PM10不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仍以可吸入颗粒物为主,主要来自燃煤烟尘、工业粉尘、建筑施工、机动车以及城市地面和裸露土地扬尘等。
  (2)钟祥市城区
  钟祥市城区SO2、NO2全年小时平均值分别为:0.022mg/m3、0.019mg/m3,TSP全年日均值为0.254mg/m3,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京山县城区
  京山县城区SO2、NO2全年小时平均值分别为:0.047mg/m3、0.035mg/m3、TSP全年日均值为0.269mg/m3,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2荆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现状
  3.2.2生活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分析
  我市生活大气污染物来源于生活锅炉、三产业(餐饮、加工等)、城市居民生活用煤等,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
  3.3荆门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和总量控制指标
  3.3.1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十二五”规划中,按照行政区划,将荆门市大气环境划分为四个规划单元,即荆门中心城区规划单元,钟祥市规划单元、京山县(含屈家岭)规划单元、沙洋县规划单元。由于各地区的地理、气象、生态条件各异,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不平衡,工业构成和布局各不相同,导致空气污染程度及特征污染物差异很大。为了便于有效地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同时对著名自然景区、人文名胜区、森林公园加强保护,各规划单元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环境空气质量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区划如下:
  一类区:漳河库区(荆门区域)400平方公里、钟祥市辖温峡、客店风景自然保护区186平方公里、大口森林公园75平方公里、郢中南湖风景区(包括显陵)20平方公里、京山县绿林镇旅游区、空山洞旅游区(洞口方圆5公里)。一类区及其缓冲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一级标准。
  二类区:一类区及缓冲区外其它区域,包括各规划单元的主要城镇、郊区、农村。二类区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3.2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十二五”期间荆门市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20天。
  3.3.3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到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48610吨)上消减2.33%,控制在47476吨以内。
  到2015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47300吨)上削减5.6%,控制在44636吨以内。
  3.42015年荆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根据预测,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12868吨,达到61478吨;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12581吨,达到59881吨。
  3.5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机动车减排氮氧化物项目和区域大气环境改善项目,项目实施后可以消减二氧化硫14002.39吨,氮氧化物15245吨。到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可以在2010年基础上消减2.33%,控制在47476吨以内;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可以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5.6%,控制在44636吨以内,能够满足“十二五”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随着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集中供热、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以及机动车尾气的治理,将有效改善荆门市以及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城市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20天的目标完全可以实现。
  4水环境保护规划
  4.1水域、水系自然特征
  全市水域面积185200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5.18%。境内河流、湖泊纵横交错,泉眼、水库星罗棋布,有大小河流900余条,形成以沮漳河、汉江、长湖和府环河为主的四大水系,连接着58座湖泊,556座大中小型水库和12.95万口堰塘,水资源十分丰富。
  4.1.1荆门中心城区
  荆门市内水系发达,溪河纵横。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5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7条。境内河流干流总长度974.5公里。主要水域有漳河水库、竹皮河等。
  (1)漳河水库
  漳河水库最大坝高66.5米,总库容22.23亿立方米,其中死库容8.6亿立方米,有效库容9.4亿立方米,调洪库容5.31亿立方米,共用库容1.08亿立方米,系国家八大水库之一。漳河水库是荆门中心城区饮用水、工业用水、农田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
  (2)竹皮河
  竹皮河为荆门中心城区主要河流,从发源地圣境山至马良石土塆
  入汉江口止,河道全长64公里,总流域面积473平方公里。
  竹皮河属季节性雨源性河流,降雨分布不均匀。自然径流量除暴雨期较大外,平时则很小。近年上游支流经常出现干涸。
  杨树港属汉江水系,是竹皮河的一条小支流,杨树港(又名革集河)全长35Km,属季节性河流,全年平均流量为0.35m3/s,在皮集南汇入竹皮河.
  杨树港属自然形成的小河,位于两岗地中间的冲地,主要用于农业排灌,沿途种植水稻、小麦等作物,不用于居民饮水。
  4.1.2钟祥市
  钟祥市水资源十分丰富,河港、湖泊、水库纵横交错,水面占全市面积11.06%。
  (1)汉江钟祥段在襄樊市下游,又名襄河,是流经钟祥市境内最大河流。汉江钟祥段全长144公里,流经七个乡镇,流域面积263平方公里,河道呈肠状发育,蜿蜒曲折,多迎流顶冲和回流沙滩,河床不稳定,河段最大宽度2500米,最小宽度800米,平均水深6.9米,汛期为5—10月,水量占全年的70%,输沙量占全年90%。
  (2)河流
  钟祥市境内的大小河流共有23条,主要河流为利河、竹皮河。
  利河上源有二,北支发源于钟祥市胡集镇罗岗村,西支发源于东宝区盐池镇,在双河镇的南棚村入境东流入双河口,北、西两支在双河口合而东流,于磷矿镇经何家山在利河口注入汉江。流域面积209平方公里。
  (3)水库、湖泊
  钟祥市境内有大、中型水库9座,主要有温峡水库、黄坡水库、石门水库等;湖泊有35处,大多数分布在汉江两岸的平原湖区,其中万亩以上的只有镜月湖。
  4.1.3京山县
  (1)河流
  县境内有七大水系,主要水系有大富水、京山河、永隆河。大富水境内流长107.4公里,汇集60多条支流,流域面积1254.9平方公里,常流量3—6立方米/秒。京山河境内流长82.8公里,流域面积629.7平方公里,常流量2—3立方米/秒。永隆河境内流长66公里,常流量3立方米/秒。
  (2)水库
  全县建有大中小各类水库168座,拦截承雨面积1453.3平方公里,堰塘3.6万余口,容量8847万立方米,水库、堰塘总蓄水能力13.3亿立方米,其中重点保护水域有惠亭水库、八字门水库。
  惠亭水库位于新市镇西南。该水库拦截京山河,汇集四条小河流溪水,承雨面积283.5平方公里,年均来水量一亿立方米,总库容3.14亿立方米,有效库容1.7亿立方米。水库以灌溉、城镇生产生活用水为主,兼养鱼发电旅游等综合效益。八字门水库位于新市镇北约10公里处的新屋嘴,拦截石板河三条支流,水库承雨面积111.9平方公里,总库容9810.4万立方米,有效库容5051.5万立方米。
  4.1.4沙洋县
  (1)汉江沙洋段
  汉江沙洋过境河段曲长59.4公里,河宽500—800米,实测平均水位35.28米,平均流量1621立方米/秒,平均悬移质含沙量206千克/立方米。汛期多出现在9—10月。
  (2)西荆河
  西荆河源于城区踏平湖,流经李市,在潜江汇入东荆河。西荆河河床狭小,水流平缓。上游河水主要为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另外踏平湖部分渗泄水作补充,常年流量约0.2—0.5立方米/秒。
  (3)长湖
  长湖是较大的一个自然湖泊,一般正常水位30—30.5米,相应水面129.7—142.6平方公里,容量2.21—2.9亿立方米。长湖流域面积2265平方公里,绝大部分为丘陵、山地,其中荆门地区为1538.6平方公里,占长湖流域面积的67.9%。长湖是湖岸地区主要生活、生产用水源地,灌溉运用效益较大,荆门市提水灌溉可达40万亩。
  4.2重点水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趋势分析
  4.2.1重点水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以2009年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为基础,对荆门市各重点河流、湖库12监控断面,选择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cr、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铜、锌、硒、砷、镉、氟化物、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共25项;湖、库增加叶绿素а、透明度共27项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监测结果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水质评价结果见表4-1。
  (1)漳河
  漳河水库渠首闸、库心水质良好,所测指标能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漳河水库的富营养状态级别为贫营养。
  (2)竹皮河
  竹皮河是荆门城区唯一的一条纳污河流,承接了城区绝大部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竹皮河共设置了四个监测断面,分别位于三三零(对照断面)、瓦房店(控制断面)、泗水桥(削减断面)。三三零断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超标项目有:总氮、总磷,水质类别是劣Ⅴ类。瓦房店断面水质类别属劣Ⅴ类,超标项目有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等,其中生活污水特征污染指标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超标率达90%以上。泗水桥断面超标项目主要有BOD5、高酸盐指数、氟化物、氨氮、COD、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等,水质类别为劣Ⅴ类。竹皮河入汉江口断面超标项目有总磷、总氮、氨氮、CODmn、BOD5、粪大肠菌群等,前三项超标率为75%以上,水质类别为劣Ⅴ类。
  (3)长湖
  长湖是较大的一个自然湖泊,是湖岸地区主要生活、生产用水源地,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从监测结果看,超标项目有:CODcr、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等,水质类别为劣Ⅴ类,达不到规定的水质类别。
  (4)汉江
  汉江设置了二个断面,沙洋断面和皇庄断面,所测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
  (5)京山河
  京山河设置了三个监测断面,上游、邓李港所测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标准中Ⅲ类标准,下游总磷超标。
  (6)饮用水源
  饮用水源取水点设在三水厂,所测项目均能达标。
  4.5水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根据预测,到2015年,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5877.33吨,生活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8279.84吨。2010年,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1683吨,2015年,农业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682437吨,通过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排放量为136487吨,比2010年排放量增长34804吨。到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动态新增量为48961吨,达到181814吨。
  到2015年,全市工业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466.86吨,生活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新增932.94吨。2010年,农业氨氮排放量为1560.80吨,2015年,农业氨氮产生量为15693.82吨,通过全过程综合治理技术,排放量为4708吨,比2010年排放量增长3147吨。到2015年全市氨氮动态新增量为4546.8吨,达到37533.8吨。
  5土壤环境保护规划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
  5.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荆门地形多样,平原土质深厚肥沃,丘陵岗地宜草宜木,加之地处南北、东西气候过渡带上,光热水同步,具有多宜性的生态环境,土地自然生产力高。全市共有5个土类,即水稻土(占土地资源总面积的42.8%)、潮土(占13.7%)、黄棕壤(占42.1%)、紫色土(占1%)、石灰(岩)土(占0.4%)。水稻土分布在各种成土母质上,但以城南岗地的第四纪粘土为主。在城南岗地,一般岗顶分布着淹育型水稻土,旁田和上冲田分布着潴育型水稻土,低冲田多分布潜育型水稻土。潮土集中分布在荆门市东南部的平原湖区,绝大部分已开垦为农田,种植棉花、小麦。紫色土集中分布在我市东北部的丘陵地区,绝大部分丘陵尚未开发,为林荒地,已开垦的农田集中分布在我市东北部的丘陵地区,多种植水稻、小麦。石灰(岩)土集中分布在我市北部的低山区,土壤呈鸡窝状分布,水源缺乏,林灌稀疏,利用率低,只有在山间谷地开发有少量农田,种植小麦、大麦、玉米、红薯等旱杂粮。黄棕壤主要分布在荆门西北部砂页岩组成的低山区和南部岗地的岗顶,是荆门重要的林业土壤。
  5.2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全面实施,土壤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5.3土壤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及措施
  ①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②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土壤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③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④加强对化工、电镀、油料存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区域性或集中式工业用地拟规划改变其用途的,所在地环保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对污染场地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的结论作为规划环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区域,环保部门依法不得批准该区域内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⑤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公布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
  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筛选污染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选择有代表性的污灌区农田和污染场地,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
  ⑦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地方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证投入每年有所增长,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⑧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当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5.4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土壤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主要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包括磷化工企业砷污染综合治理,湖北雄韬电源有限公司铅污染治理、湖北楚天钡盐有限公司钡污染治理以及竹皮河流域砷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将大幅度消减砷、钡、铅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修复受污染的土壤,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保障居民食品安全。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6.1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现状
  6.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荆门市是一座以石油、化工、食品、建材、机电为支柱的工业主导型的新兴中等城市,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于火电、采矿、石油炼制、化工行业及工业生活锅炉,主要以粉煤灰、磷石膏、炉渣和煤矸石为主。2009年荆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08.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56.2万吨,占58.6%;处置15.8万吨,占2.6%;符合环保要求贮存207.9万吨,占34.2%,基本上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是妥善处理处置。
  6.1.2生活垃圾
  2009年,我市统计总人口298.93万人,其中京山县64.43万人,沙洋县59.62万人,钟祥市102.36万人,东宝区37.05万人,掇刀区24.55万人,屈家岭管理区7.3万人,沙洋监狱管理局3.62万人。
  2009年,荆门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32.43万吨,清运量23.90万吨,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量12.81万吨,简易填埋量11.09万吨。
  6.1.3危险废物
  荆门市危险废物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在建材、石油化工、制药、轻工机械、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含铅废物、废酸、含钡废物以及医疗垃圾等,2009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4281.73吨,其中综合利用89867.95吨,占86.1%;处置14410.65吨,占13.8%,基本上均得到了综合利用或是妥善处理处置。2009年荆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917.864吨,无害化处置898.534吨,占97.89%,绝大部分均得到了妥善处置。2009年,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综合利用及处置情况见表5-2,医疗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见表5-3。
  6.2规划年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6.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
  2009年,荆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08.1万吨,以粉煤灰、磷石膏、炉渣和煤矸石为主。
  2015年荆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以2009年荆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基数,以《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22%)来计算,则2015年荆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005.1万吨。
  6.2.2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采用公式:V=fV×Nt×0.365
  V:预测年垃圾产生量(万吨/年);
  fV:排入系数(kg/人•天),取1.27;
  Nt:2015年人口总数(万人),取309万人。
  由以上计算可知,2015年,荆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将达到143.24万吨。
  6.2.3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
  危险废物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2009年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4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为917.864吨。
  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
  2015年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以2009年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基数,以《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22%)来计算,则2015年荆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4.3万吨。
  ②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
  根据《荆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预测结果可知,到2015年,荆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将达到3.42t/d,即1248.3t/a。
  6.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和措施
  6.4.1源头控制,减量化
  (1)清洁型生产
  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提出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消除固体废物污染的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选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采取低能耗、高能效的生产工艺,避免过量固体废物的产生;建立企业内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源再利用和深加工系统,控制固体废物的最终产生量。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发展高新技术领域,建立新型工业体系,减少传统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2)节约型消费
  大力宣传、鼓励和促进节约型消费方式,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减缓垃圾增长速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推行办公自动化,推广电子政务,减少纸张的消耗。。减少消费产品的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过度消费,力争到2015年所有集贸市场、商店、宾馆、饭店等公共消费和购物场所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包装。鼓励、倡导宾馆和饭店推行绿色消费方式,减少宾馆和饭店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量。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居民住宅区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特殊垃圾三大类进行分类;商业区、文化娱乐区、体育中心、教育区、公园和公共场所,将垃圾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大类;宾馆、饭店和单位、学校食堂的厨余垃圾采取专门收集。在建城区、旅游景点以及新建社区等地优先实施,逐步带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全面展开。
  6.4.2循环利用,资源化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以资源回收利用技术为主要载体的循环经济道路是解决荆门市固体废物污染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收集网络,以环境友好方式开展循环利用,以科技进步为先导、市场化运作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率和利用质量。
  (1)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制肥处理工程,建设以焚烧发电为主、堆肥和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有效改善目前处理方式单一、垃圾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
  同时,大力发展废旧物资再生产业。加强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和废橡胶等有用物质分类回收,发展规模化再生产业,有效促进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率的显著提高。
  (2)发展工业固体废物再生产业
  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分发挥水泥厂、建材厂利用粉煤灰、磷石膏、炉渣等废物的资源优势,使水泥行业与建材企业成为荆门市磷石膏、粉煤灰等固体废物利用的主体。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工程,拓展其他各种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并在规划近期根据区域平衡原则,选择一定数量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挂牌作为荆门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示范基地,对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政府要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财政要有计划的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附加值和无害化水平。
  6.4.3安全处置,无害化
  (1)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生活垃圾的最终填埋处置是不可缺少的方式,同时鉴于填埋处理投入较低,卫生填埋方法在宜昌市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中仍将占有较大比重。荆门市还要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兴建垃圾填埋场和处置场,改造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确保我市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管理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2)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对于危险废物,一律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优先考虑回收综合利用,再考虑安全填埋。
  (3)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依托已经建成的荆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置全市辖区内所有医疗废物并覆盖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6.4.4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1)固体废物申报登记
  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是实施固体废物管理的基础,由于固体废物种类多样、涉及环节多,国家没有颁布固体废物的专门调查指南和专门申报登记的指南,宜昌市要完善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建立我市固体废物产生源数据库,并通过网站让公众使用和查阅相关信息。特别对于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更要加强监督管理。
  (2)治理乱堆乱放
  治理固体废物的乱堆乱放是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调剂处置规划的基础,并且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该项工作需要政府、固体废物产生者、处置者和公众共同完成。在做好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贮存、运输到处置过程的监管工作。首先是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场的建设,各类受管废物都有确切的出路;其次是通过立法严惩乱堆乱放行为;再次是宣传和教育;最后是公众监督,通过标示牌,举报电话等手段,制止乱堆和乱放。
  (3)固体废物环境监测
  监测环节包括废物成分分析、填埋场、焚烧炉、中转站等环境污染和影响监测和固体废物经营管理机构的运行监控。
  废物成分分析是选择处理处置工艺的基础,也是调整生产条件的基础,还是废物管理的基础。同时,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环节仍会产生污染,因此,通过监测促使处理处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环评的要求运行是非常重要的。主要监测内容包括焚烧炉二恶英、飞灰的处置、处置场渗滤液处置、水、气污染监测、中转站渗滤液处理处置污染监测等。
  (4)加强进口废物的管理
  进口某些可以作为原料用的固体废物,用以弥补我市某些行业生产资源的不足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我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对进口废物管理的宏观政策要求,加强进口废物的管理。一是加强进口环节的审批,进口量要与实际加工能力相符合,严格限制利用价值或作用不大的进口废物种类;二是要加强进口废物的现场检查和监督,防止进口废物利用过程污染环境;三是加强对宜昌市进口废物种类和总量的需求分析。
  8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8.1生态环境现状
  8.1.1城市绿化
  目前我市建成区面积为49.9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1994公顷,绿地覆盖面积为2217公顷,人均绿地面积10.2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为39.92%,绿化覆盖率为44.38%。
  8.1.2自然资源
  我市各类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一是市境内森林中树木种类繁多。共有136科251属485种,主要有用材林树种、经济林树种、城市及庭院绿化树种和引进树种。二是药材资源丰富。荆门市是湖北省中药材主要产区之一,分布在全市森林中的药材资源有184科569种,在全国规定中药材普查的363个品种中,荆门就有152种,占全国规定普查品咱的42.7%,其中一定贮藏量的可供开发的品种有98种。三是野生草本植物丰富,主要有30余种。四是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据调查,荆门市鸟类有15科100余种,常见的有30余种,兽类有60余种。
  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特别是非金属矿,具有矿种储量丰、品质高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等特点。己探明的有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地热及水气矿产四大类,共计50余种,矿床(点)543余处。己探明储量得到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煤炭、石膏、磷矿石、累托石、水泥用石灰岩、硅石、生产电石用石灰岩、大理石、重晶石、花岗岩、砖瓦粘土、白云岩、硫铁矿和地热、矿泉等23种。其中,累托石储量673万吨,居全国之首;石膏、磷矿岩、白云岩、水泥用石灰岩储量全国第一,分别为11亿吨、3.6亿吨、12.5亿吨、6亿吨。
  8.1.3林地
  全市造林面积每年新增20多万亩,截至2009年底,森林面积达578万亩;森林蓄积量以年均2%的速度递增,达13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年均递增0.5个百分点,达36.2%。林业经济提速增效,林业社会总产值连续3年保持14%以上的增速,达34亿元,林农年人均增收1200元以上。
  8.1.4水土保持
  我市国土总面积12404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815.71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0.8%。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423.9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的37.32%;中度流失面积1308.8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的34.30%;强度流失面积1048.31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的27.47%;极强度流失面积30.69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的0.80%;剧烈水土流失面积4.01平方公里,占流失总面积的0.11%。
  8.1.5土地利用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9年末荆门市土地总面积1219257.4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5028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94%,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25949.1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3509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8%;未利用地面积133869.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8%。
  一、农用地现状
  1、耕地。2005年年末全市耕地面积38739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7%。
  2、园地。2005年年末全市园地面积19216.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
  3、林地。2005年年末全市林地总面积39142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10%。
  4、牧草地。2005年全市牧草地总面积775.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
  5、其他农用地。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151473.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2%。
  二、建设用地现状
  1、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900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62.29平方米。
  2、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8627.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1%,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04.4平方米。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746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
  三、未利用地现状
  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133869.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8%,其中,荒草地76451.67公顷,河流和湖泊水面36174.60公顷。
  8.2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设想、目标和任务
  8.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重要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治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强全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安全体系。要加大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评估技术和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控网络。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整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集中连片治理为主,以农村环保“四两”(两清、两减、两创、两治)工程为重点,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促防,以奖代补,以激励为主,城乡统筹,完善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农村环保的新模式。
  8.2.2总体设想
  荆门市“十二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设想为:“一线线贯穿、三区控制”。
  1、一线贯穿:贯彻生态文明建设主线
  将产业生态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退“粗放”进“集约”。以低碳经济理论为指导,改变以初级生产要素粗放投入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减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实现产业的生态转型和消费的绿色化,引导和支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而不是限制发展。
  主要目标包括:经济发展方式显著转变,生态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特色高效生态产业较快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比重显著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观念显著增强,生态文明道德渐成风尚,绿色消费模式初步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2、三区控制:明确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
  “红线控制”是构筑和优化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格局,以环境要求为基础和底线,建立与环境容量、资源约束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新格局。在这些区域实施退“经济”进“环保”的措施。
  严格保护区(红线区):主要包括集中式水源地的一、二级保护区等,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区域,将划为红线区域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要实行严格的生态管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鼓励生态移民,强化生态建设,搞好生态保护。
  “黄线提升”即引导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业基地。将绿色化作为经济发展的方向,退“粗放”进“集约”。实现产业的生态转型和消费的绿色化,引导和支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建设,促进圈域产业结构的绿色化,提升区域复合系统的整体效率。
  控制性保护利用区(黄线区):主要包括中、强度水土流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矿山地质灾害易发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较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和集镇等,是维护圈内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的重要区域,将划为黄线区域实行控制性保护和适度性开发。该区域是保障城市圈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以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生态农业与生态旅游等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绿线建设”是指强化环境安全调控,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支撑水平。通过实施圈内区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资源化行动计划,彻底改变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打破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对经济持续发展的制约,扩大环境容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引导性开发建设区(绿线区):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城区以及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是支撑两圈未来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载体,将划为绿线进行重点开发。该类地区是支撑城市圈未来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主要载体,应重点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承接圈内优化开发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同时承接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的人口转移。要适当扩大土地供给,加快城市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8.2.3“十二五”规划目标
  (1)按照“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要求,对市域范围初步划分为主城区、发展区、农业及生态保护区三个区域。“十二五”期间,应以改善主城区的人居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完善市域大型绿地建设,完善城市外围大型生态控制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2214公顷,绿地覆盖面积达到3000公顷,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1.68平方米。
  (2)规划到2015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65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林业总产值超过120亿元,建成600万亩以上的林业产业基地,其中高效经济林、速生丰产林和公益林各占三分之一。
  (3)“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投资4749.53万元建设15个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治理面积1613公顷,经果林治理面积4169公顷,水保林治理面积11503公顷,种草治理面积485公顷,封禁治理面积22791公顷,其他治理面积2439公顷。
  (4)强化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改造中低产田,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环保型生态农业,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385521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900公顷以内。其中,至2010年底,全市耕地面积不低于387028公顷,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00公顷以内。
  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全市322000公顷基本农田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50000公顷。
  (5)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扭转农村社区生活环境持续恶化趋势。调查并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重点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有效利用养殖场粪污,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95kg/ha,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
  (6)加强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管理,大中型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的“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8.2.3主要任务
  (1)治理水土流失。通过植树种草、坡改梯、实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等措施,对水土流失地区进行治理,退耕还林或退耕还牧。
  (2)保护和改善自然资源。对现有山林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实施封山育林,营造多功能防护林,加强农田林网建设,营造山川秀美的自然环境。
  (3)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以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以及土地复垦,修复生态环境。
  (4)发展生态农业。按照建设生态农业的客观要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因地制宜择优发展最佳农业生态模式,改善农村生活及生态环境,使整个农业生产朝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5)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体系。要切实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农业法》、《森林法》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法规、制度,有效控制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坚决遏制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倾向。
  8.3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十二五”时期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村庄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农业面源综合治理项目以及生态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农村环境,基本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营造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环境,所产生的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将推动整个荆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全面、可持续发展。
  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具体见附表5-2、附表5-3以及附表6。
  9辐射防护规划
  9.1辐射环境管理状况
  荆门市是一座新兴的中等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在蓬勃发展,其中辐射环境保护问题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在我市的辐射环境管理状况呈现为以下特点:
  1、辐射环境管理涉及行业多、面源广
  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全市辐射环境管理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放射源使用单位涉及建材、医疗、仪表、石油化工、塑料制造、木材、采矿选矿、食品加工等行业。
  荆门市辖区内目前已查明的在用密封放射源59枚,涉及单位11家;射线装置221台;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单位为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及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且均使用131I和125I,其中131I工作场所为乙类,125I工作场所为丙类。
  以上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均在用,且在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的监管之下。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对这些涉源单位及射线装置进行每年2个频次的常规性监测,并不定期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荆门市辖区现有电视、广播、无线电台、雷达等发射系统300余个,移动通讯基站3000余个。根据鄂环办【2008】143号文要求,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于2008年对辖区内12家单位33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进行了申报登记工作。
  荆门市是华中电网和三峡输电枢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众多,全市仅110kV以上变电站就有30余个,其中我国第一个晋东南——荆门1000kV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在荆门境内有80余公里的输电线路和一座大型输变电站——荆门站。
  近年来,荆门地区辐射污染投诉逐年迅速增多,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能力急待加强。
  2、辐射环境管理混乱
  由于历史等原因,荆门市的辐射环境管理较为混乱。虽然辐射方面的法律法规已逐步健全,但荆门市的辐射环境管理至今仍未规范化。相关辐射设施未通过环评的,但已开工建设或已运行的比比皆是,群众投诉接连不断;虽然相关的辐射环境管理工作都已开展,但各相关单位辐射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无辐射安全许可证,无安全防护措施,无警示标志,无应急预案,相关人员无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操作知识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近几年来发生放射源被盗事件1起,私自填埋放射源4起,部分涉源企业闲置放射源长期自行贮存等,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3、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
  由于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成立时间不长,缺乏从事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基本的监测仪器设备和辐射防护用品,地方财政又无力解决,无法保证正常的辐射监督管理工作。
  9.2辐射环境监管能力
  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是荆门市唯一的辐射环境监督站(县、市、区还没有辐射环境监管机构),承担荆门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监察两大任务。
  9.2.1辐射环境监测能力
  1、目前监测能力现状
  由于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成立时间不长,主要的仪器设备为2007年购买的JB4000型χ—γ辐射仪和2008年购买的JB4000(A)型χ—γ辐射仪,暂无其他辐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项目相当单一,监测能力相当薄弱。
  2、需要承担的辐射监测任务
  各辐射环境要素监测网络的例行监测、辐射监督监测、辐射应急监测、辐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辐射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和辐射环境科研监测任务。
  (1)、例行监测
  承担国家辐射监测网点和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分配的各辐射环境要素监测网络的例行监测任务。
  (2)、辐射监督监测
  承担荆门市30多个110kv以上变电站、300多个电视、广播、无线电台、雷达等发射系统、3000多个移动通讯基站、221台射线装置,59枚放射源的监测,同时承担辖区内辐射污染纠纷仲裁监测,为建立辐射环境档案和环境监督管理及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
  随着我市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兴建的电力、核与辐射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我站将承担辖区内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场监测工作以及辐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为环评单位及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4)、应急监测
  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将建成荆门市辐射应急监测网络中心,负责荆门市辖区的应急监测工作,在县、市、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后,负责联络并协调本辖区内四级站的应急监测工作,为四级站的应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5)、科研监测
  随着辐射环境深化管理的需要,我站将承担荆门市境内与辐射有关的部分科研课题,为制定本区域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的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开展基础性工作。
  (6)、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四级站
  随着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荆门市境内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屈家岭管理区、东宝区、掇刀区六个县市区将可能建立辐射环境监督站,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将在业务上对其进行指导,同时协调本辖区内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及辐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9.2.2辐射环境监察能力
  1、目前监管能力现状
  目前,我站的监管能力是一片空白,没有监管所需基本的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
  2、辐射环境监察承担的主要任务
  我站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环保局开展放射源和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协助省环保局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协助省辐射站开展对辖区内放射性废弃物(源)的集中收贮工作;负责辖区内辐射(含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监督性监测;参与调查处理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和调解辐射污染引起的纠纷,监督清除辐射事故造成的污染。
  9.3现有监测与监察水平与国家规定建设标准间的差距
  对照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82号),我站在人员编制及结构、业务经费、仪器设备配置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情况如下:
  9.3.1人员编制及结构
  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82号)中规定,各级辐射环境监督站的人员编制是按照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的,人员数量因不同地区的经济或人口总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形成合理的人员规模和结构。按照编制标准地市级不少于10人,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75%,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我站目前共有9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占全站总人数的88%,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4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50%,基本达到国家三级站的标准。
  9.3.2业务经费和业务用房
  工作经费是保证各项辐射环境监管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业务用房是辐射环境监测必备的基础条件之一,是满足监测工作的基本需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地市级业务费不低于5万元/人•年(不含人员经费),监测实验用房不低于500m2,行政办公用房不低于人均15m2,仪器设备维护费按上一年仪器设备总值10%计算,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每年按建设总经费10%计。我站按核定编制9人计,共需监测实验用房500m2,行政办公用房135m2,合计635m2。目前我站用房面积(借用市环保局)共计100m2,仅够标准要求的15.7%,业务经费尚未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9.3.3基本仪器设备配置
  依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7】82号)要求,各辐射环境监督站基本配置应为履行综合性辐射环境监察职能,完成日常辐射环境监测任务所必需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配备,同时根据本地辐射污染源的类型、数量、规模和特点,装备一些必需的辐射环境监测专项仪器设备。由于我站缺乏相应的设备,许多工作难以开展。
  9.4荆门市辐射防护“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
  1、“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拟购置仪器设备80台(套),需投资963.35万元。
  ①、2010—2011年拟购置仪器设备42台套,需投资321.77万元;
  ②、2011—2012年拟购置仪器设备15台套,需投资121.86万元;
  ③、2012—2013年拟购置仪器设备7台套,需投资201.52万元;
  ④、2013—2014年拟购置仪器设备8台套,需投资191.70万元;
  ⑤、2014—2015年拟购置仪器设备8台套,需投资126.50万元;
  2、建立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
  由于放射源这种特殊物质对人体的潜在危害性,使放射源监管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射源涉及的单位和放射源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加强对放射源的有效监管,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杜绝对人体产生危害显得尤为重要。如无对放射源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控,极易导致放射源被盗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对放射源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必需的。
  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即利用射线探测设备对放射源周围环境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将监测数据传回环保部门自动监控中心,数据处理系统即时显示出每枚放射源的辐射剂量及放射源在线状况,从而有效监控每一个放射源的使用情况。放射源在使用、转移和维修过程中如发生意外,造成辐射安全事故,在线监控系统能及时发出安全报警,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地避免放射源对人体伤害,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为进一步开展对放射源进行动态监控,2015年前拟在对荆门市主要放射源单位实行监控,开展荆门市放射源数字化监控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1家放射源监控,通讯网络和软件安装,移动监管设备添置等,进一步提升我市放射源监管能力水平。
  (二)配套资金
  荆门市辐射环境监督站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规划)项目计划用五年完成,“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拟购置仪器设备80台(套)需投资963.35万元,监测实验室和行政办公用房共需635m2,共需投资254万元,建立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总投资约300万元,项目总投资1517.35万元。我们将按照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要求地方配套的有关规定,由荆门市财政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荆门市辐射监测与监察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9.5预期效益
  中央环保资金投入后,我站辐射监测能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一)、达到国家中部地区无核设施站仪器设备标准要求
  中央环保资金的投入将我站仪器设备配置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使我站建设水平达到国家《关于印发〈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中中部地区无核设施三级站的建设要求。
  (二)、开展新的监测分析项目,提升监测站综合分析水平
  我站将在现有监测分析项目基础上全面开展各项日常监测业务,通过配置相关设备和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形成各项业务定量分析能力,满足各项辐射监测工作需要,提升我站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
  (三)、增强辐射应急监测与监察能力
  项目完成后,配套有应急监测车辆和设备,我站应急监测与监察将覆盖整个荆门地区,填补了荆门地区辐射应急监测空白,我站的辐射监测与监察能力将得到整体提升。
  (四)、充分发挥区域辐射环境监测枢纽作用
  项目完成后,将使我站成为荆门辐射环境监测体系的枢纽,更好的履行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综合性监测职能,及时、准确的为环境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10荆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10.1荆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可行性
  发展循环经济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例如:资源条件、经济条件、规模条件、技术条件、制度条件、人才条件等。对照这些条件,荆门市发展循环经济既存在有利条件,如经济条件、制度条件,也存在不利条件,如规模条件、技术条件。从发展循环经济的条件分析和经济发展的阶段判断,荆门已经具备了部分条件,尚未具备的条件则需创造条件。
  其实,近年来,荆门市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有了初步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第一,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2007年,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较上年提高17%以上,能源利用效率较上年提高4.4%。磷化行业年利用低品位磷矿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预计2008年将达到300万吨;石化行业万元产值能耗由2006年的0.48吨标煤下降到2007年的0.46吨标煤;加工吨原油新鲜水耗从2006年的1.74吨下降到2007年的1.35吨左右;耗蒸汽也从去年的0.15吨下降至目前的0.12吨。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比重占到了73%,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06-2007淘汰小水泥产能100万吨,行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7.85吨标煤下降到2007年的6.65吨标煤,降幅15.2%。电力行业每千瓦时平均供电煤耗由原来的390克标煤下降至340克标煤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6年的113立方米下降到2007年的106.34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2。
  第二,企业内部“小循环”效果明显。石化行业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利用硫化氢酸性气、低压瓦斯火炬气、工业余热等多条内部循环链。如将焦化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制氢气,年产氢气近万吨,代替原来的燃油制氢,外排废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0000毫克降到了300毫克,每年减少污染治理费1000多万元。其它的磷化、建材等企业建立了以回收利用化工废气、工业余热、能源梯级利用等多种内部循环经济链条,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消除了大量的废物资源。如洋丰集团每年从外排废气中回收氯化氢生产盐酸近30万吨,产生效益4000万元以上。2007年企业内部循环链的建立为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近13.4亿元,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45亿元以上。
  第三、初步形成了多个生态循环链。
  (1)石化行业。利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向下游延伸,建立了废气综合利用链条。
  (2)磷化行业。围绕磷石膏资源化利用,初步形成了以磷肥生产为主,资源化利用磷石膏为补充的磷化工产业链。
  (3)电力行业。围绕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材、造纸、作水泥生产掺合料等,形成了以电力、建材、轻工等企业为核心,以粉煤灰为纽带的综合利用产业链。
  (4)农业深加工产业链
  围绕食品工业发展,形成了农产品资源-食品加工-精细化工(如倬臣生物化工)的工业与农业间产业循环链条。同时围绕农村新能源建设(沼气),形成了“种植-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型循环链条。
  第四,应用了一批核心技术。1)废旧电池及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2)啤酒糟改性生产优质蛋白技术,3)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4)餐饮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技术,5)农作物秸秆发电技术,5)利用磷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技术,6)利用粉煤灰合纤维,生产工业包装纸技术,7)中低品位磷矿中温浮选技术。
  10.2荆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
  10.2.1荆门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循环经济作为新一轮发展的总抓手,坚持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生态文明结合起来,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3R”原则,从地域、产业、企业、社会四个层次全面推进,建立具有荆门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10.2.2荆门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1)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的原则,努力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的原则,既重视科技创新,以降低生产成本,又重视制度创新,以降低交易成本。
  (4)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的原则,实现企业、园区、社会的点线面三个层面循环经济的互动发展。
  10.2.3荆门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重点行业效益和运行质量不断提升。打造“六个链条”,建成“四个一批”,实现“两个转型”。即把石油化工、磷化工、建筑材料、纺织、农产品加工和新能源六大行业打造成循环经济型产业;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园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村镇、一批节约型机关单位、一批节约和谐社区家庭;实现资源依赖型产业向资源效益型产业、化工业型城市向生态宜居型城市两个转型。
  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综合竞争能力与生态化建设水平居湖北省前列。构建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态人居体系和消费体系,努力把荆门建设成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成为中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典范。
  到2020年,全面确立荆门发展循环经济的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绝大多数产业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和要求,循环经济观念深入人心,循环型社会建设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基本建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水耗有明显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明显提高,主要污染排放强度有明显下降,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集约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10.3荆门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主要任务:
  1)围绕产业、基础设施、生态人居及消费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荆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和优势产品、优势资源发展循环经济;2)不断提升荆门各主导行业之间的耦合程度,形成配套、集群发展;3)抓好特色循环经济园区建设,探索切合荆门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的三者之间的有效结合。
  工作重点:
  1)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废物资源利用率,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重点打造六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增强区域间、产业间、企业间耦合程度,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以及工业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快建设生态工业园区。3)支持发展旅游、物流及城市静脉产业,推动第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4)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消费体系循环经济发展;5)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6)强化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7)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10.3.1产业体系部分
  10.3.1.1农业
  第一,围绕“一袋米”工程
  1、在稳定优质稻种植面积基础上,扩大优质新品稻种植。减少每亩水稻水使用量;采用稻田养殖,稻田装备杀虫灯、施用沼肥、稻鸭共育等措施,既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又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少农业污染,生产绿色有机食品。
  2、发展深加工熟食脱水大米,米类后续食品,增加产品的高附加值,不断实现产品多样化,分散价格风险。
  3、提高大米加工废料的综合利用率。做好稻壳、碎米、米糠以及大米食品加工中废水、废物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其利用价值。重点实施好国宝、洪森等企业的米糠油、米糠奶等项目。
  4、发展稻田养殖。通过稻田养鸭、养虾、养鱼、养蟹、青蛙等取食农田杂草和害虫,动物粪便回田成为肥料,在省工、省力、省饵料的条件下收获相当数量的水产品,不增加投入即可增收稻谷一成以上。
  第二,围绕“一壶油”工程
  1、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
  2、扶持中粮祥瑞、日月油脂等食用油加工企业的发展,在满足农产品浓加工企业生产原料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3、重点支持中粮祥瑞、日月油脂、倬臣生物等企业利用饼粕深加工,利用生产中产生的油脚和皂脚提取甘油、甾醇等深加工产品。
  4、对“双低”油菜加工中生产的废水回收利用,对油脂废弃循环利用,生产生物柴油。
  第三,围绕“一片林”工程
  1、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通过林草间作等途径,切实抓好汉江防护林、绿色通道、农田林网、湾子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充分利用荒山、荒滩等所有宜林地,全面提高造林绿化水平。
  2、加强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重点抓好城市道路和漳河绿化带、城市休闲绿化广场、居民住宅小区绿化建设,扩大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3、重点发展速生林,支持宝源木业、秦江人造板公司等森工企业发展,做好小径材、林业加工“三剩物”的综合利用。
  4、以林业资源为依托,不断实现林业资源向森工、家俱等产品的深度转化。
  第四,围绕“生态庭园”工程
  1、种养直接连接。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稻田养殖和围山养鸡,实行林(果)禽共同发展;利用物秸秆发展生物肥、饲料、养殖等,动物粪便肥田,实行种、养发展模式。
  2、种养间加沼气环节。以沼气为纽带,把种、养和加工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农村家庭生活用能和农作物生产的优质有机肥料,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在农村家底发展“一栏猪、一片果、一口堰、一个沼气池、一户小康家庭”模式,形成“猪-沼-果”、“猪-沼-茶”、“猪-沼-鱼”、“猪-沼-菜”循环模式。
  3、加食用菌环节。养殖业粪便加上种植业秸秆制成培养基,培养食用菌,菌渣做农田肥料。以草代木,从根本上解决了菌业生产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
  4、加鱼塘环节。农户在堰塘边养猪、种草,在堰塘里喂养鱼鸭,猪鸭粪便作为鱼的饵料。
  第五,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建设
  1、秸秆和家畜粪便利用。秸秆主要是用于养畜、种菌和还田。
  2、家畜粪便用于沼气发酵。利用沼气池这一农业接口工程,把农业和农村产生的秸秆、人畜粪便等有机废弃物转换为有用的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改善人居环境。
  3、在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推动循环农业模式,配建沼气工程,实行集中供气,使畜禽粪便污水得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实施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循环模式,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工艺,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后生产有机肥料循环到农业(如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同时,在农村建立生产垃圾循环利用链把农村能源建设、城市垃圾、生态环境改善等融为一体,建立经济、有效的循环经济发展方式。
  第六,改善农业种植结构,科学种田
  1、逐步增大农业旱作物种植面积,减少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推广种植高效、优质、抗旱优质农业品种;
  2、实施科学施肥、施药、节能灌溉示范项目,合理使用化学肥料,扩大测土施肥推广面积,实施荆门农业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第七,农业示范区建设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约束下,通过种、养、植、深加工、农工贸并举、产加销一条龙的形式,促使生态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产业群体,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通过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形式,逐步形成生态农业产业链,使农业走上一条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生态动态平衡轨道。
  第八,农业区域规划
  根据现代循环型生态农业的要求,适应规划区功能开发的需要,并从目前技术层面和市场层面的实际出发,规划区区划为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大农区。
  生态农业展示区是规划区的核心区,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区。分为生态种植区、生态养殖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区、生态科技区、生态多样性保护区、水质净化区和生态人文区七大功能区,以实现产业经营、研发孵化、专业示范、科普教育和观光休闲五大功能。
  有机农区即为有机食品产业区,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OFDC有机认证标准》规范实施标准化生产。绿色农区即为绿色食品产业区,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标准化生产。
  无公害农区即为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区,按照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标准化生产。
  第九,技术保障
  技术保障是现代循环型生态农业运行的必要前提,无论是生态农产品生产工艺的制定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现,还是循环型农业人工生态系统的构建,都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
  10.3.1.2工业
  荆门工业体系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应以主导产业石油化工、磷化工、建材、纺织、农产品加工和新能源为基础,不断深化产业内部产业链的延伸发展,拓展产业之间的耦合程度,推动以六大产业为主体的产业网络的形成,建立具有荆门特色的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磷化工产业链
  重点是提高磷化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提升荆门市磷化工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在已有磷化工产业链的基础上,推动以磷肥为主的传统粗放型向精细磷化工方向发展;深化磷化工产业内部的产业链延伸、拓宽磷化产业与其它产业的耦合,围绕磷石膏做好磷化工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磷化工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结合。
  二、石油化工产业链
  以荆门炼油厂炼化一体化为龙头,实施以上游带动中下游,以中下游促进上游发展的双向推进战略,不断延伸产业链,重点是延伸产业链,推进合成树脂、精细化工等行业发展。
  三、机械工业产业链
  1、在机械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不断实现机械行业集群、配套发展,实现绿色设计。在机械行业逐步发展再制造。
  2、宏图机械工业园建设。该产业聚集区以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原宏图飞机制造厂为依托,主要面向特种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铸造。规划建设的机械工业园,以特种车辆生产、精密铸造为主,逐步实现配套发展、集群发展,规划建设再制造业基地和机械设备交易、交换平台。
  1)围绕龙港铸造等龙头企业不断扩大汽车零部件、压铸件等产品的生产规模,以龙头企业为主,不断实施新的扩张项目;
  2)鼓励或培育相关的配套项目,尤其是重点发展和铝合金铸件相配套的模具项目,建议考虑引入部分高精模具制造企业;
  3)围绕荆门市目前的建筑等产业现状,建议引入部分以围绕建筑产业等的机械制造企业,建设新的重型机械项目。
  4)开展绿色设计和再制造,建立废旧物质交易、交换平台。
  四、建筑材料的产业链
  建材作为荆门工业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能耗高、消耗大、污染重影响了行业的发展。
  水泥工业发展的重点是“限小上大,扶优汰劣”,推动水泥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产业耦合,把水泥行业发展为工业、生活垃圾的消纳行业。
  建材行业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快淘汰小水泥企业,到2010年淘汰小水泥产能170万吨以上;提高石灰矿山的利用效率,加快荆门水泥行业的产业聚集度,降低生产能耗。
  2、实施城市垃圾的在水泥生产中的利用,传统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不仅容易造成环境的不友好性,而且利用焚烧的办法处理含氯类的生活垃圾时在300—400℃温度区间上极易产生致癌物质二恶英,如果把这类城市垃圾作为生产水泥中的燃料投入,不仅可以使二恶英分解(二恶英的分解温度在1000℃以上,而水泥窑内的温度则达1300℃以上),而且还可以为水泥行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3、在废物资源利用上,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为链接,实现与电力、磷化、煤化产业的对接。
  五、纺织印染产业链
  荆门纺织工业以棉纺织为主体,利用已有的基础,发挥荆门资源优势,在扩大棉纺基础上、结合石化资源的深度开发,发展化纤纺。引导纺织行业集中、集群发展,延伸纺织行业产业链,形成“种(棉)、加(化纤)—纺—织—印染—服装”和污染集中治理等多位一体的纺织产业链条。
  六、农业深加工产业链
  围绕食品工业发展,形成农产品资源-食品加工-精细化工的工业与农业间产业循环链条。同时,围绕农村新能源建设(沼气),形成“种植-养殖-沼气-种植”的生态型循环链条。
  在“一袋米、一壶油”等工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地优质的农产品资源,延伸大米加工产业链,实现精、深加工以及碎米、稻壳等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菜籽的精深加工和加工过程中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发展好1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森林工业以及畜禽养殖业,构建林业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和养殖、加工、食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七、精细化工产业链
  基础化工、精细化工产业及医药产业均是国家大力支持并快速发展的行业,特别是医药产业是我国的朝阳产业,密切关系民生问题,属于国家重点发展战略中的几个高新技术产业之一。在荆门发展这两个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有助于改善荆门市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充分挖掘现有资源优势和利用最新的高新技术,逐步增加产业竞争力,使荆门取得更快、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八、生物医药产业链
  中、西药并重发展:
  首先立足于荆门现有的资源优势及现有的大产品,发展上、下游产品,打造具有荆门特色的中西药参加产业链。
  1)中药方面:
  记载中属于荆门的地道药材有:荆半夏、苍术、皂角、天丁,荆芥、桔梗、金头蜈蚣。
  根据荆门地道药材的生长、种植习惯,选择适宜的生长土壤、气候,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对地道药材进行种植,完全按照国家GAP规范要求,力求形成荆门地区的特色药材产品,统一种植、统一收购与加工、炮制,制成相应中药饮片。通过延伸开发,提取药用有效成分制成相应的中药制剂等,加快促进荆门的中药现代化。
  目前,荆门通过创新药物研究和科技攻关,已开始GAP种植试验,该课题已立项为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预计2009年结题并进行大面积种植。
  2)西药方面:
  第一,依托天茂公司布洛芬已形成的基础和条件,向下游方向发展,重点开发新型抗生素类i、抗肿瘤类、心血管类药,带动上下游精细化工与医药产品的不断发展。同时综合利用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资源。
  天茂公司对布洛芬的副产品、废水、废渣均回收后利用,基本上实现无有机物排放和酸、碱性废液,大大降低产品成本;并且还可以适时配套建设的项目。目前,布洛芬的下游产品布洛芬赖氨酸盐、右旋布洛芬已建成生产装置投产,均为国内第一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其上游主要产品化工原料异丁基苯、新屋而纯银荆门缺少关键原
  料而没有配套建设,无水三氯化铝、氯丙酰氯在荆门有配套产品。
  第二,依托荆门目前已有的甲醇、二甲醚产业基础,在对产业整合的同时,做好下游产品延伸开发和废物的综合利用。如图4-28:二甲醚项目延伸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链。
  九、综合产业网络构建
  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不断拓展产业之间的耦合程度,推动主导产业共生网络的形成。重点在石化、磷化、建材等产业间通过链条延伸实现耦合。如下,图4—29:荆门综合产业网络构建。
  十、产业示范园区资源综合利用
  产业示范园区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荆门产业示范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区建设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积极推动园区向前发展:
  1、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
  2、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4、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主要依托企业有:
  1、湖北泰山建材有限公司。利用洋丰集团在生产化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磷石膏作为原料生产纸面石膏板,年消耗磷石膏40多万吨,不仅解决了磷石膏占用土地、污染环境问题,每年增效1亿元以上;
  2、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规划形成年处理50000吨电子废弃物和废旧电池等二次资源和年产5000吨以上无铅焊接材料等无害电子新材料的生产能力,达到年产值10亿以上,成为中国循环经济的典范和中国无害电子新材料的核心企业。
  10.3.1.3第三产业
  二、第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
  1、积极推动第三产业朝向良性生态之路发展:
  1)大力发展优质宾馆服务业,建议宾馆取消一次性用品,实现物质消耗的减量化。
  2)对物流业要实现“绿色物流”的发展模式,绿色物流是指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净化,使物流资源得到最充分利用。
  3)对金融业要实施无纸化办公、网络化通讯、双面打印、延长机器使用寿命、通过软件升级功能等措施,以最佳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功能,达到在金融行业进行物质消耗减量化的目标。
  4)制定发展第三产业循环经济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政策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全民绿色消费意识,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社会绿色消费体系。
  2、第三产业发展重点—旅游业
  中心城区的旅游业依托城市经济发展,依靠人员、物资、信息的流动和形象推广,挖掘潜在旅游市场。旅游业规划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市场导向原则、地域特色原则。
  重点开发项目:城市游憩商业区、龙泉公园、千佛洞公园森林、工业旅游示范项目、城市湿地公园、漳河景区、圣境山景区。
  10.3.2消费体系部分
  1、构建共同参与的消费体系,2、建立废物交换和再生利用管理中心,3、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4、电子电器废弃物回收利用,5、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与再生利用,6、餐饮垃圾回收利用。
  10.3.3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建筑使用能耗约占全国能耗约三分之一,建筑活动造成的污染约占全部污染的30%以上,传统建筑模式已难以适应新的时代要求。荆门市在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上坚持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人为本的模式转变。
  生态人居是以生态性能为主旨,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和建筑技术手段的采用,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内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强调社区自组织和自调控能力,为使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具有现代化环境水准和生活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社会共同体。
  10.3.4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
  10.3.4.1节能减排
  荆门是化工业主导型城市,化工业比重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0%。化工业为荆门市工业体系的建立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随之产生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也给荆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了严峻挑战。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结合荆门市实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引导和推动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传统产业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环保新技术、新材料和装备的基础上稳步发展,逐步淘汰一批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工艺或产品。积极推行项目节能评估,履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把好项目准入关。严肃查处违规建设的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准建设。
  2、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
  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抓手,在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每年完成以上行业10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在荆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贯彻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奖惩制度,协助建立资源消耗计量、统计制度。
  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严重超过排放总量的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重点是推进化工、建材医药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此外,组织一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试点,而后扩大清洁生产试点范围,从工业企业逐步扩大到农副产品加工业、养殖业、宾馆服务业和医院等单位。
  3、抓好重点企业行业节能减排
  抓好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领域和化工、建材、电力、纺织、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节能降耗减排。
  4、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加强对节能、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倡导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
  10.3.4.2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一、磷矿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磷矿资源。对磷矿资源进行总体规划、控制开采总量、指导日常开采的监管和地质灾害的防治等工作;加强对磷矿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运销管理,制定磷化工业发展规划。
  二、石膏资源
  为了规范石膏资源的开采、运销秩序,主要采取发下措施:
  1、提高新办石膏企业的准入条件,
  2、促进产业整合力度,实施规模经营,
  3、合理配置石膏资源,
  4、支持企业应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三、土地资源
  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着力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土地的产出水平。
  四、水资源
  强化对用水重点行业和用户的管理,减少供水损失,推进中水、雨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节水产品,开展节水宣传,强化节水意识;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和政策的激励效应,形成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
  10.4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
  1.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统一公众的思想认识。
  2.建立协调机制,明确职能分工,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组织保障。
  3.制定法规,编制规划,使循环经济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促进科技创新,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努力降低企业发展成本。
  5.采取经济手段,激励各类经济主体在政府的引导下积极参与到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来。
  6.改进考核机制,探索资源环境价值评估方法,建立以绿色GDP为主体的政绩考核制度。
  7.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循环经济的成熟技术和成功经验。
  1
  1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
  12.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现状
  12.1.1环境监察执法能力
  荆门市环境监察系统现有2个支队,6个大队,共153人,其中中高级职称23人,本科以上学历38人,环境监察对队伍素质普遍提高。
  荆门市环境监察系统的建设还远滞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各环境监测支队和大队均未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装备水平不高、人员素质不均、环境监督手段有限、应急能力差、不能满足现场执法等问题。
  12.1.2环境监测能力
  “十一五”期间,荆门市各级环境监测站人员以及仪器设备得到更新补充,监测能力不断加强,监测水平不断提高。荆门市环境监测系统现有5个监测站,其中:市级站1个,县级站4个,人员编制总数101人,实有人员总数101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41人,初级42人。监测用房2977m2,监测车11辆,可提供有效监测数据4.8万/年
  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07年完成漳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2009年新建荆门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目前荆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能开展的水质监测项目58个,地表水常规监测项目29项,空气和废气监测项目40项,其他各县市区三级站监测能力还很薄弱,仅能开展常规污染物的监测,荆门市所有监测站均未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另外,荆门市环保局未设立环境信息与宣教中心以及固废管理中心,机构不健全。
  12.2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辐射与危险废物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化和环境宣教能力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环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改善办公条件。
  ①环境监察:各级监察队伍达到均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环境执法规范化的目标,形成环保主管、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的环境执法体系。
  ②环境监测:强化大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新污染因子的监测工作,到2015年,各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人员素质、仪器装备更新方面达到标准化建设。
  ③固废与辐射管理: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成立固废管理中心;完善辐射监管体系的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④环境信息与宣教:成立环境信息与宣教机构,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建成集环境数据中心、环境预警监控、应急指挥为一体的环境管理应用系统、环保公共服务系统,形成广泛深入的宣传网络和人人受教的环境教育体系,各级环境信息与宣教机构均达到标准建设的要求。
  12.3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为保证完成我市“十二五”环保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环保目标,必须加资金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改进管理模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使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固废与辐射管理以及环境信息与宣教能力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实现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13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
  “十二五”期间,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我市建设生态文明、着力解决与规划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的战略机遇期。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任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力争再上新台阶。
  13.1主要任务
  13.1.1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1)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到2015年,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2)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整治中心城区大气污染,加大对水泥粉尘、道路扬尘、建筑及交通运输扬尘的治理力度。取缔中心城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小磷肥、低档石膏粉加工生产企业,严格“环评”、“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物超标企业,逐步改善胡集镇、麻城镇局地空气环境污染。
  (3)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认真抓好漳河水库、竹皮河、京山河、长湖和汉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修复工作,使水质逐步达到功能区划目标,制定全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到2015年,污水处理率城市达到75%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小城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县城达到100%,小城镇达到40%。
  13.1.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不断削减排污总量
  (1)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与控制,严格控制电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石油化工行业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水泥建材行业的粉尘,磷化工行业的磷石膏产生量和排放量。
  (2)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排放。
  (3)加大限期治理力度,逐步根治环境污染。对污染严重、不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分级治理计划。
  (4)全面推行规划环评和重大决策环评,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发展规划与决策阶段。
  (5)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13.1.3加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与建设,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
  (1)制定《荆门市生态功能区划》,实行生态环境分区域管理。
  (2)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对己经进入的有害入侵物种采取各种措施控制、消灭。
  (3)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在矿山开采破坏地区积极开展生态复垦,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到2015年,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达到25%;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复垦率达到100%,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达到25%。
  (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村庄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开展优美乡镇创建活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扩大有机肥施用量,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严格控制水库投肥养殖,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13.1.4推动清洁生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到2015年,全市重点污染企业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创建一批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企业。
  (2)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力。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特别是对于经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的排污标准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关停。
  13.1.5建立绿色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循环经济型社会
  (1)制定鼓励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的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和完善城市中水回用系统。
  (2)建立绿色消费体系。制定措施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采购和可持续消费。新建城市公共设施要使用节能、节水产品,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经过清洁生产审核或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的产品。
  (3)逐步推行绿色GDP核算体系。将自然资源损耗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纳入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13.1.6强化辐射环境管理
  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放弃处置安全实行统一监管。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资格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放射源计算机登记系统,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
  13.1.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治理水平
  (1)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2)积极推广利用磷矿、石膏矿生产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防治技术,努力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3)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经营许可证管理为核心,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4)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13.1.8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构筑面向市场的环保技术服务体系和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机制。
  (2)培育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环保技术推广转让机制。
  (3)发展环保制造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优势的环保企业。
  13.2主要措施
  13.2.1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十二五”时期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并对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与调查,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13.2.2加强环境法规标准建设
  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加强我省循环经济、电子废弃物、核与辐射安全等地方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与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3.2.3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指标纳入政府国民经济计划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2)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环境损失或者生态破坏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13.2.4不断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及有关责任人。
  (2)完善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
  (3)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保障环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13.2.5加强环保部门基础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1)按照统一、效能、标准化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市、县两级环境管理机构基本实现标准化。建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2)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市、县两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
  13.2.6加强环境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1)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环境警示教育力度。
  (2)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深化社区环境问题居民听证,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13.2.7建立市场机制下的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措施
  (1)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投资和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理厂,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
  (2)调整和完善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服务性收费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处理费征收标准。
  (3)加大环境基础设施、环保公益事业(包括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社会性环保项目等领域的投资,保证环保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4)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贷款资金。
  (5)积极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率先开展环境税费改革试点。
  13.2.8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立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
  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人才引进、合资参股等形式,支持地方政府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领域内展开合作,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技术入股、专利质押贷款,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创办、领办环保型科技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引导工程”,推进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各级政府对在清洁生产、资源节约、能源替代、环保技术推广等领域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3.2.9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建立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引导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使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成为社会风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推动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简约生活消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内容的生态文明道德规范。积极开展“生态文明道德规范进万家”活动,推动各级机关、学校、企业和个人要自觉用生态文明道德规范约束日常行为,自觉养成善待自然、呵护环境,节约资源、尊重生命、厚生爱物的良好习惯和价值取向。
  推行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倡导适度消费,引导低碳消费,改变过分苛求、物欲无度的消费观念和模式,在消费过程中自觉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推进低碳销售,以低碳消费带动低碳生产,以低碳生产促进低碳消费。以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提倡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积极引导和组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种社会团体和环境志愿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各地全面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生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低碳学校”、“低碳家庭”、“低碳社区”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成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荆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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