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制定“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7-26 14:39:01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日前,我县制定“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即到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目标,分别控制在2753.19吨、301.5吨、190.8吨、60.93吨以内。到2015年底,全县主要河流断面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目标,重点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重点自然保护区质量稳定在一级以内。

为确保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圆满完成,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实施水环境减排工程,进一步加快企业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实施深度治污工程,通过技术提升改造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途径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加快实施大气环境减排工程,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以提高资源利用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料使用为重点,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14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同时还积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日前,我县制定“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即到2015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目标,分别控制在2753.19吨、301.5吨、190.8吨、60.93吨以内。到2015年底,全县主要河流断面和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目标,重点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以上,重点自然保护区质量稳定在一级以内。

为确保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控制目标圆满完成,下一步,我县将深入实施水环境减排工程,进一步加快企业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建设,督促相关企业实施深度治污工程,通过技术提升改造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途径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一步降低;加快实施大气环境减排工程,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以提高资源利用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料使用为重点,促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14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同时还积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泰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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