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201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5-26 11:11:33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战年和攻坚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和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助推“五个江津”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一、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316天以上,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年日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均达到100%,镇(街)达到8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控制在56分贝和68分贝以内。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重庆市下达的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三)污染防治目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包括城区及主要建制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达标排放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率达到37%;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防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思路
     2011年,全区环保工作突出“1231”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大重点”;加强“三项举措”;完成“十项工程”,扎实推进“宜居江津”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江津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一条主线”:即实现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工作目标。严格按照《重庆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0-2013年)及实施意见》要求及各项创模工作部署,对照区委、区政府创模总体方案和创模责任书下达的任务分工、大力实施“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污染控制与整治、生态环境建设、环境能力提升、环境宣传教育”五大创模工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重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难点指标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力争2012年成功创建成市级环保模范城区。
     “二大重点”:一是突出污染物减排。进一步落实“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加强考核,将抓好污染减排与为企业服务有机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污染减排的统计、核算等工作,强化已建成减排项目的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二是突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以加快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城镇污染整治力度,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纳入长江上游及其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14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项举措”:一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以维护环境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辐射环境监管,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措施,积极推进“政府-园区-企业”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二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坚持环保为民理念,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隐患,切实解决环境信访问题;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围绕“争先创优服务科学发展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江津”主题,着力提高环保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强化重大建设项目服务职能和程序化管理工作,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十项工程”:全面完成以改善民生为主的十项环保工程,切实提高提升全区生活品质。
三、主要工作
     1.强化总量减排。根据重庆市下达我区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增排;规范减排工程管理,认真开展减排工程项目的审核工作。重点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治理,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的实施。建立完善减排机制,严格执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污染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等手段,为新上项目腾出环境容量指标,在源头上控制新增量。
     2.着力推进“四大行动”。进一步强化“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大力实施环境优化发展、环境污染控制与整治、生态环境建设、环境能力提升、环境宣传教育“五大工程”。完成德感噪声达标区建设,“生活林”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达到316天以上。
     3.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一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基础数据核查检查工作,建立完善全区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基础数据库,开展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违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区的饮水安全。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按照市局制定的《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我区2011年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生态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4.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一是牵头协调双福新区开展大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继续包装綦河流域、临江河流域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各级资金进行治理。三是加快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成纳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我区13个镇的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进一步包装项目,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建设。打捆包装广兴、塘河、永兴、龙华等4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项目,力争在2011年开工建设,实现我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是继续联系区畜牧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按照重庆市政府的相关新规定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畜禽养殖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管力度。三是继续包装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帮助畜禽养殖用户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6.提高环境应急能力。编制完善《重庆市江津区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专项预案》。做好重点行业企业和危化品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导企业完善应急机构、应急物资贮备、应急演练及应急培训等工作;完成德感工业园环境风险信息平台建设。推行排污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三包”承诺制,督促企业签订“三包”承诺书。
     7.强化企业监管和治理。实现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对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实施产业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确保执行率达到100%。根据市环保局要求,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质量年建设,在水利、交通、电力、矿山开发等生态环境影响及潜在环境污染突出的行业推广开展工程环境管理试点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和危化品企业风险源的可视化监控,与局在线监控中心联网。
     8.编制环保规划。一是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化、环境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二是完成中山、塘河两镇的环境规划。三是积极开展江津区农村村庄生态规划工作,全面完成江津区嘉平镇大垭村生态规划并力争实施。四是理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强化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
     9.推进宣传教育。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做好创模宣传。大力开展创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十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模宣传活动。倡导生态文明,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文化创建等活动;加强党政干部环境教育和培训,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常规培训内容,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继续巩固和深化中小学环境教育成果,推进中小学环境教育地方教材的使用,确保每学年环境教育12课时以上。强化全区环保系统新闻发布和网络宣传、舆情监控体系建设。
    10.加强内部管理。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三项活动”的开展,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经济发展中心、服务环保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深化环保行政审批、行政评审、行政执法、资金(项目)分配、物资(设备)采购、干部人事管理、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创新,科学分配权力,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确保环保各项权力正确规范行使。(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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