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年度削减目标,结合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情况和201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
(一)二氧化硫
根据2010年我市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682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0344万吨,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338万吨。
(二)氮氧化物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7088万吨(含机动车)。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8906万吨;生活源氮氧化物排放量4.8182万吨(含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3.9344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408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4.0015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880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2194万吨。
(四)氨氮
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全市氨氮排放量为1.4132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1399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1874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0.0859万吨。
二、2011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一)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2011年削减任务及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基数,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2.2%、2.5%、2.0%,2.0%,即存量分别削减0.2457万吨、0.2427万吨、0.3482万吨、0.0283万吨,总量分别控制在10.9225万吨、9.4661万吨、17.0607万吨、1.3849万吨。
(二)2011年度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二氧化硫
根据“十二五”能源规划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燃煤76.7万吨,预计2011年我市新增二氧化硫1.218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为0.9872万吨;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为0.2315万吨。
2.氮氧化物
根据“十二五”我市能源规划,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燃煤76.7万吨;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市机动车年均增长率,预测2011年我市新增机动车20万辆。预测2011年全市新增氮氧化物0.8566万吨。其中: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新增0.0791万吨,水泥行业新增0.0687万吨,非电行业新增0.2571万吨,机动车尾气新增0.4517万吨。
3.化学需氧量
采用2011年全市GDP 15%的增长率、新增城镇人口20万人、新增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及2009年污染排放强度,预计2011年我市新增化学需氧量 1.0182万吨。其中:工业新增0.1644万吨,生活新增0.4964万吨,农业新增0.3574万吨。
4.氨氮
采用2011年全市GDP 15%的增长率、新增城镇人口20万人、新增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率及2009年污染排放强度,预计2011年全市新增氨氮0.0887万吨。其中:工业新增0.0210万吨,生活新增0.0577万吨,农业新增0.0100万吨。
(三)全市减排目标任务及分解指标
1.减排目标:综合2011年全市存量削减量及新增量,预测2011年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应完成的目标减排量分别为:二氧化硫1.4644万吨、氮氧化物1.0993万吨、化学需氧量1.3664万吨、氨氮0.1170万吨。
2.任务分解:结合各区县、开发区产业结构现状,主要污染物排放存量情况及排放强度现状,对2011年减排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削减率指标见表1(略);根据各单位工作责能和国家核查要求,对各单位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见表2(略)。
三、2011年减排项目
(一)二氧化硫
火电行业结构调整项目3个,减排二氧化硫0.4406万吨;非电结构调整项目4个,减排二氧化硫0.0164万吨;新建非电类脱硫工程项目45个,减排二氧化硫0.6829万吨;管理减排项目5个,减排二氧化硫0.3713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5112万吨。
(二)氮氧化物
新建火电脱硝项目1个,减排氮氧化物0.3310万吨; 火电行业结构调整项目3个,减排氮氧化物0.1527万吨;非电结构调整项目2个,减排氮氧化物0.0024万吨;通过淘汰老旧车辆9万辆,减排氮氧化物0.6857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1.1718万吨。
(三)化学需氧量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项目30个,减排化学需氧量1.4281万吨;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10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1166万吨;工业结构调整项目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0885万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13个,减排化学需氧量0.1418万吨。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以上减排项目,预计2011年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775万吨。
(四)氨氮
2011年通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措施,预计可实现氨氮减排0.1317万吨。详见附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落后产能
2011年我市仍将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经济结构。
一是严格工业项目准入关。新建工业项目要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坚持“以新代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把好项目准入关。
二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区域要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计划关闭或逼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火电、造纸、果汁、酿造、化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落实;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有关区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加快西安热电有限公司2台35万千瓦机组建设进度,力争2012年内淘汰4台合计15万千瓦落后产能小机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减排工程建设
要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造纸行业要全面执行新排放标准,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水平;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不断降低发电能耗、新鲜水消耗和废水排放,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新建西安国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全部配套低氮燃烧技术并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大唐集团灞桥热电厂在2011年内完成脱硝建设,大唐户县第二发电厂在2012年之前完成脱硝设施建设,确保氮氧化物排放达标。开展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示范工程建设,其他工业行业继续深化二氧化硫减排,加快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三)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不断加快生活污染治理力度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
一是不断推进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年内完成第十、第十一、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建设;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第六污水处理厂和草堂工业园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完成土建和部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5个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加快高陵泾河工业园区、临潼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等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
三是高度重视污泥的处置。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开展污泥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完善污泥处置价格体系,保证污泥得到有效处置。
四是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加快再生水管网建设,提高全市中水回用率。
2.提高新机动车准入门槛,加大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控制机动车新增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维护治理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规定标准的,不予延缓使用年限;制定全市老旧车辆报废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提出机动车新增控制计划,确保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推行集中供热
一是根据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规划,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从2011年起,我市全面启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拆炉并网工作。各区县、开发区逐年下达拆炉并网任务计划,“十二五”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拆炉并网工作。
二是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推广气化工程、农村建设沼气、太阳能。
三是全面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所有郊区县和工业园区实行一个热源供热,并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四)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2011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一是加快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二是加大农业污染治理资金扶持资金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五)完成三大体系建设,提高减排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
进一步提高市级监控平台的运行和管理水平,在保证市级监控平台运行管理的情况下,逐步将监控体系建设扩大到重点区县;强化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标准化达标水平。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将“保运行”作为管理减排的重点来抓。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和企业治污设施的日常有效运行,确保电厂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狠抓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和列入国控、省控污染源的人工监督性监测,加强对数据的分析、考核和运用。
(六)强化考核机制,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力度
1.强化污染减排考核机制
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完善政府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和问责制,对污染减排完成好的区县、开发区及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减排任务没有完成的地区实行预警或区域限批,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完善污染减排经济政策体系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将环保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制定有利于污染减排的税收、信贷、贸易、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完善有利于污染减排的价格体系,包括乡镇级的污水处理收费、电厂脱硝政策等促进污染减排。
(七)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科技创新
开展循环经济、环境容量与生态承载力、新型环境问题等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加快污染减排技术开发与转化应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步伐。启动科技支撑行动,促进高新技术在污染减排领域的应用,增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环境科研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污染减排技术与管理人才。
(八)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污染减排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突出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污染减排意识;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树立污染减排先进典型,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减排工作;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和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污染减排进度、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把污染减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交给群众。西安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