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节能减排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13105
所属行业:
市政环保-污水处理
业主类型:
市政类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省市区域:
内蒙古 -包头
开工时间:
2019年
主体工艺:
暂未确定
详细地址:
会员可见
项目建设概况
建设内容: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接纳包头市昆都仑区全部、青山区富强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南的工业园区的污水。现有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02年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回用及排水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字[2002]162号),一期工程2007年5月建成,2007年10月18日通水试运行,2010年1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期工程处理规模10万t/d,处理工艺为改良的A2/O工艺,其中5.5万t污水进一步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于河西电厂,剩余4.5万t达标排入尾闾。污水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中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建设工程于2012年9月取得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关于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批复》(包环管字[2012]212号),一期提标改造工程于2014年10月完成,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由A2/O改为“A2/O+SNP生物池及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污水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根据包头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关于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批复》(包环管字[2012]212号)要求,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中水回用达到15.5万t/d。同时批复中明确企业应进一步拓宽中水回用途径,暂时不能回用的中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尾闾管线。二期建设工程于2014年8月建成,2014年10月通水试运行,2018年1月出具《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二期建设工程扩建完成后,新增10万t/d污水处理能力,10万t/d中水处理能力,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2/O+SNP生物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工艺,污水总处理规模为20万t/d,全厂中水总处理规模达到15.5万t/d。污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水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BR建设地点:包头市南郊污水处理厂内
业主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非项目直接负责人联系方式